前不久,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前不久,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三期行动计划的重点是“一兼顾、四保障”,即兼顾学前教育规模发展和质量提高,强化体制保障、运行保障、待遇保障和质量保障。一方面,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硬任务。未来三年我国学前教育规模仍将持续扩大,在园儿童将由2016年的4414万,扩大到2020年的4500万;毛入园率从77.4%提高到85%,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平均入园水平。另一方面,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将学前教育质量提上日程,放在突出位置。着眼于国家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第二个百年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累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为实现国家现代化做出贡献。
如果说一期行动计划重点要实现的是“有园上”,二期行动计划重点要实现的是“上得起”,那么,三期行动计划重点要实现的是“上好园”。可以说,能力建设特别是保障能力建设,是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抓住了保障能力,就抓住了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牛鼻子”。
强化体制保障,体制建设需要责任共担
我国学前教育体系从小到大、教育体制从弱到强,已经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领导体制、组织体制、园所布局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体制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建设不均衡的问题。发达地区学前教育体制建设能力较强,中西部地区学前教育在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方面发展不均衡,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体系的覆盖率还不高,许多海岛、渔村没有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尚未完全化解。
体制建设仍然在路上。三期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县级政府需要有更多的担当,把学前教育全方位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同时需要给予县级政府更大的学前教育管理权、统筹权、规划权,更需要建立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管理体制。
体制建设需要责任共担。县级政府统筹管理辖区内学前教育事务,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体系建设。对于财政能力薄弱、确有困难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贫困县,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建议,采取“学龄人口+财政能力+偏远程度”的因素控制方法,科学核定学前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支持。要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在2020年前基本解决所有儿童“入园难”问题。
强化运行保障,提高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
组织运行是组织生命的常态,也是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运行体现在幼儿园日常运转和日常管理之中,体现在幼儿和教师的日常发展过程之中。良性的运行需要科学的管理,需要充足的资源,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而这些并非一日之功,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提高学前教育运行质量。三期行动计划将“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作为重要的推进目标。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财政部,一定要破除“学前教育投入差不多、发展差不多”的念头和想法;一定要破除建设需要投入,运行不需要投入、提高质量不需要投入的错误观念。应该说,缺乏持续的投入就难以运行,没有良好的运行就无从谈及教育质量。良好的运行是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学前教育生命力和活力的重要体现。对此,各级政府和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
二是提高学前教育治理能力。这是中央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提出的新的管理理念和治理方式。三期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各类幼儿园需要从现代管理出发,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治理落实、落小、落细,形成科学治理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治理理论和治理模式。
三是科学核算运行成本。建立科学核算运行成本机制,由教育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协商,建立以日常管理、办公经费、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和儿童饮食等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成本核算制度,以及随物价上涨的自动调节机制。运用科学的手段和科学的工具,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强化待遇保障,建议制定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
“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这是三期行动计划提出的重要目标。本人曾经深入上百所幼儿园,特别是在数十所农村幼儿园发现,幼儿园教师待遇还比较低。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因为待遇过低,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发展质量。
为强化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我们建议,一方面,制定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工资是劳动所得,是教师劳动价值的重要体现。让幼儿园教师体面地工作和生活,是关系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以及国家未来的重大战略问题。建议以省级为单位,制定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或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所有的幼儿园,即不管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都必须将教师待遇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另一方面,将幼儿园教师纳入培训体系。工资待遇低、发展空间狭小是影响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两大问题。要按照教育部、人社部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将幼儿园教师纳入国家教师培训体系,工资总额的2.5%用于教师培训。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教师的敬业精神、职业素养、知识水平和育儿能力。
强化质量保障,树立人的发展质量意识
质量是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与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不同,学前教育发展更加讲求自主发展和多样化发展。但是作为一个教育过程,学前教育依然需要建立质量保障体制机制,需要强化幼儿园发展的质量意识。三期行动计划提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为此,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树立人的发展质量意识。幼儿是人生的重要起点。发展心理学证明,幼儿时期的发展影响人的一生发展,幼儿教育的质量影响人的发展质量、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健康的身体、乐观的情绪、丰富的情感、必需的知识和良好的环境是幼儿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从幼儿发展多样化的角度,我们不赞成盲目出台所谓“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但这并不是说学前教育不需要质量标准。同样,我们提倡的标准,不是知识标准,更不是“小学化”标准。
二是缩小城乡儿童发展差距。深入农村幼儿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农村幼儿在情感、认知和社会化方面远远落后于城镇幼儿,特别是伴随城市中心区许多高端幼儿园的出现,城乡幼儿发展差距面临进一步扩大的风险。与家庭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源紧密关联的智力发达与智力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深层次社会问题。
我们必须从长远着眼、近处着手,在做好精准扶贫点上发力。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人群的教育扶贫力度,让每一个生命富有尊严,让每一个孩子快乐健康成长,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和幸福的未来。
(作者:高书国,单位: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