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当前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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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当前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

  中华民族历来崇文重教,所以才有中华文明的经久不衰。但是,今天的教育治理不同于以往的任何时期。教育事务涉及千家万户,教育情况千差万别,教育改革千头万绪,近14亿人口的教育治理任务异常复杂而艰巨。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关键时期,准确把握教育治理的未来方向十分必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当前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教育治理现代化就是推动我国教育治理向现代教育治理迈进。为适应日益多元、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满足人才培养和民族振兴的需求,必须深化教育治理改革,必须全面、深刻把握现代教育治理的核心内涵。

  现代教育治理是民主、参与、共享、责任、法治等诸多理念的综合体现

  一切创新中最关键的是理念创新,教育治理必须要有先进的理念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教育治理坚持独立自主,坚持党的领导,禁止一切宗教的、封建的、殖民半殖民性质的外部干涉,构建了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基本框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三个面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取得了理顺教育管理体制、普及义务教育、完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等成就。今天,我们在继续发扬一切有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先进理念基础上,还需要坚持现代教育治理理念。

  现代教育治理理念是反映现代社会中群众需求的理念。教育治理既要尊重教育规律,也要反映社情民意;既要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要适当超前,关注教育对未来发展的长远影响,做到眼前与未来的平衡;既要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劳动力,又要为家庭和个人幸福培养开发潜能、成人成才的优秀个人。要兼顾这些需求鸿沟,现代教育治理必须要综合体现民主、参与、共享、责任和法治等理念。

  现代教育治理要讲民主,是因为教育决策过程必须兼顾各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现代教育治理要讲参与,是因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主体的主人翁精神,在参与教育治理中表达诉求,发挥作用;现代教育治理要讲共享,是因为教育现代化的建设成果要惠及普通百姓,现代化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现代教育治理要讲责任,是因为没有边界清晰的权责划分就不可能有完善的教育治理;现代教育治理要讲法治,是因为完善的教育法律和制度规则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执行是实现民主治理、科学治理的保障。现代教育治理必须兼顾上述各种先进理念,平衡各方利益,把现代教育治理理念贯彻到每一片土地、每一项事务和每一个环节中去。

  现代教育治理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充分发挥作用

  现代教育治理是符合现代社会实际运转特征的教育治理,而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是高度的组织化。政府机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企业都是现代社会高度组织化的表现,现代教育治理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在教育治理领域,政府机构、学校、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各自承担了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当然也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视野局限。现代教育治理首先要提升各级政府的管理服务能力,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明确各部门在教育治理中的职责权限。在教育教学领域,应充分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与其办学自主权相对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在政府和学校机构能力难以达到的领域,发挥社会机构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治理。在政府服务供给效率不高的地方,让市场主体去发挥作用,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教育服务供给。

  现代社会的第二个特征是社会高度分化。现代社会不是铁板一块的整体,社会越发展就越分化。有些分化是正常现象,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有些分化是异化现象,是社会脱离正轨的苗头。分化的社会人群有不一样的价值观,不同的利益诉求,会产生利益碰撞甚至对立。教育治理必须善于发扬分化中的有利因素,同时抑制分化中的不利因素。让各社会主体间建立交流、沟通的机制,实现价值沟通、成果共享和成本分担,这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应有之义。

  现代教育治理是资源分配、规范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同步协调

  现代教育治理是全面协调的教育治理,既务实也务虚,重事功又讲规矩,看眼前也看长远。要做到全面协调的现代教育治理,说到底就是要做好资源分配、规范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几件事。

  现代教育治理首先要做好资源分配。在我国,资源分配是决定教育现代化能否如期实现的关键,也是能否实现现代教育治理的关键。通过教育实现治贫治愚,维护教育公平,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追赶世界发达国家,都涉及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分配水平是衡量各级治理主体教育治理水平的关键指标。教育资源分配要体现教育公平,要务求实效,要走完“最后一公里”,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

  其次,现代教育治理要做好规范体系建设。规范体系不是可有可无的华丽外套,而是教育治理经验与成果的沉淀、累积,也是教育治理的成就反映,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教育规范体系是开展教育治理的一整套相互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行为准则的总和,上至宪法,下至学校的议事规则都属于规范体系。教育治理要于法有据,要在治理过程中推动规范体系建设,要通过规范体系建设改进教育治理,并将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与治理方法固定下来。当前,我国教育治理急需开展教育法律体系建设,急需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权限,急需对各部门承担的教育治理责任做出划分,急需为基层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提供可以依循的章法。

  再其次,现代教育治理要做好能力建设。教育治理能力是综合运用教育资源和教育规范体系治理教育各方面事务的能力。现代教育治理要求各级治理主体实现治理方式的转型与治理水平的提升。对各级政府部门而言,教育治理能力建设包括顺利实现党和国家设定的各项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统筹协调机制,提高适应信息化、网络化、流动化社会的教育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及时了解教育舆情动态,及早化解基层矛盾和纠纷等。对各级各类学校而言,教育治理能力建设要实现依法自主管理,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治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社会组织、社区、家长、普通民众而言,教育治理能力建设要逐步提升其参与教育决策、社会监管,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评价等方面的作用。

  (作者:何金辉,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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