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七部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七部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近期发布实施的《二期计划》,对未来四年的特殊教育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请简单介绍一下《二期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办好特殊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提升残疾人群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和教育质量。”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都对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4年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组织实施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各级政府扎实推动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在校残疾学生新增12.4万,比2013年增长了34%,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6000元以上,特教教师专业标准和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颁布实施,特殊教育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学前、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特教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实施二期计划的重大意义,一是巩固好一期成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二是通过补短板、兜底线,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三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做出贡献。
2.研制《二期计划》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广泛调研。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先后赴天津、内蒙古、江苏、江西、陕西、四川等10多个省(区、市)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家长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
二是系统论证。在对《教育规划纲要》特殊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第三方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第一期提升计划的实施情况、成效、经验和困难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二期计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进行了研究论证。
三是征求意见。文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召开了4次专题座谈会,专门听取了10多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和专家的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二期计划做了反复修改完善。
3.《二期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二期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的一个关键指标是: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
《二期计划》提出了三大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二是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在财政教育支出上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教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残疾学生入学安置、教育教学等工作的有效性,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4.在全世界来看,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都是一个很高的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二期计划》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二期计划重中之重的任务。要实现95%的目标,关键是要以区县为单位,落实“一人一案”,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过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教育安置。一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招收五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要建立资源(中心)教室,配备资源教师。二是采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方式,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三是采用送教上门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对送教上门的学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加强人财物保障。
5.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残疾人对学前教育、高中及以上阶段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二期计划》对此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一是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重点是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二是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各省(区、市)集中力量至少办好一所面向本地区招生的盲人高中(部)、聋人高中(部)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特教高中资源不足的地市在特教学校增设高中部。三是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布局,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6.实施一期计划时,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二期计划》有没有一些进一步的安排?
答:我们在二期计划中特别强调了“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的原则,要求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并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具体来讲,有三项新的特殊政策:一是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二是各省(区、市)要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三是要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
7.我们注意到,《二期计划》的一个亮点是,在主要措施中专门提出“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这是怎么考虑的?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残疾儿童类别较多,程度多样,他们的鉴定、筛查、评估、入学安置和教育教学的专业性都非常强。只有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专业支撑体系,才能保障他们在有学上的同时,上好学,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二期计划提出六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区县要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二是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三是在区县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区域内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四是各级教研机构配备特殊教育教研人员。五是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六是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8.特教教师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二期计划》对于特教教师队伍建设有哪些措施?
答:《二期计划》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一是加大特教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支持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并在师范类专业中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二是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还应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均应包含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提升新入职普通学校教师从事特殊教育的能力。三是继续推动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四是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五是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分类评价标准。六是关心特教教师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9.前不久,教育部颁布了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二期计划》对于贯彻落实这一标准、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有哪些考虑?
答: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2017年秋季开学,起始年级主要学科新课标教材将投入使用。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三是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
10. 《二期计划》出台后,如何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把提升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省级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