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情况看,公办学校走弱还只是局部现象,很多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发展态势良好,因此“公弱民强”尚不足以概括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整体面貌,但这一态势在部分地方确实表现比较突出。

  从全国情况看,公办学校走弱还只是局部现象,很多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发展态势良好,因此“公弱民强”尚不足以概括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整体面貌,但这一态势在部分地方确实表现比较突出。

  近日,《中国青年报》连续刊发两篇来自一线教师的文章,“民办学校成老百姓首选,政府当自省”和“比小升初更疯狂的是民办学校跨区招生”。虽然两篇文章分别反映的是义务教育和高中两个不同阶段的问题,但核心问题都是民办学校的办学和招生,值得深思。

  最近,义务教育招生中的“民校热”引发关注。“民校热”是民办学校做强做大的表现,当然是件好事,但与之相伴的还有一种普遍担忧,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是否会越来越弱。从全国情况看,公办学校走弱还只是局部现象,很多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发展态势良好,因此“公弱民强”尚不足以概括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整体面貌,但这一态势在部分地方确实表现比较突出。

  一些地方之所以呈现义务教育学校“公弱民强”的态势,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办学层面看,公办学校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必须予以正视,公办学校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质量的任务也依然艰巨。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客观背景也不能忽视。自从各地实施公办初高中脱钩政策以来,一些地方的优质公办初中学校转为民办,使得这些地方公办初中的办学基础有所削弱。此外,按照人们的传统认知,公办学校之所以走弱,与地方政府对教育重视不够、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有关,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以安徽某地为例,公办学校的硬件条件近年来有了明显改善,很多乡镇中学的设施设备也比较先进,但这些乡镇中学的教师大量流失,导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在与民办学校的生源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究其原因,与当地鼓励扶持民办学校的政策存在一定偏差有关。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支持公办学校教师进入民办学校,进入民办学校的一些教师还依然保留公办学校的教师身份,类似的民办教育鼓励扶持政策或需要重新评估。

  一线教师所反映的民办高中“掐尖”问题,同样需要先从办学层面加以分析。目前一些地方民办高中学校正在崛起,但真正能“掐尖”的民办高中还只是少数,并且主要集中在一些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对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首先要做到办学“五独立”,同时要求学校的人事管理、教育教学活动保持相对独立,这是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一种办学底线要求。如果办学的底线要求做不到,以民办学校之名实施的跨区域招生行为也就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

  另一方面,民办学校招生要“讲规矩”。当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暗中选拔,也就是通过考试和各种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虽然国家和地方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做出了禁止考试和各种变相考试的规定,要求招生采取面谈方式,但各地执行情况不一。一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暗中选拔的现象仍然突出,这是必须治理的重点。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这一原则必须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从不规范的高中招生行为看,当前突出表现为,一些高中学校没有严格按照确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这种“超计划招生”导致一些高中学校规模急剧扩张,形成超大规模学校和超大班额,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一些高中学校不在规定时间内、不在划定区域内招生,这种“擅自提前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是一种明显的“不讲规矩”,这些不规范招生行为既出现在公办高中学校,也反映在民办高中学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根据基础教育地方负责的属性,加之近年来公共资源不断注入民办学校,地方鼓励扶持民办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不加任何限定的跨区域招生行为同样值得商榷,这一点需要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地方制定鼓励扶持民办教育政策时认真加以关注。从近年来各地情况看,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高中学校,不加限制地跨省、跨地市招生,不单单破坏了高中招生秩序,更直接损害了区域高中教育生态,影响了区域高中教育健康发展,亟须引起重视。

  (作者汪明,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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