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1824个县(区、市)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全国总数的62.4%。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1824个县(区、市)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全国总数的62.4%。

  2013年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市)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据统计,4年来全国在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累计投入2.73万亿元,全国共新建学校1.2万所、补充教师约130万人。

  何秀超介绍,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1824个县(区、市)中,东部地区740个,中部地区556个,西部地区528个。继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5省(市)外,2016年又有广东、福建2省所有县(区、市)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湖北、安徽、山东、吉林4省通过认定的比例均超过80%。

  何秀超同时指出,虽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未落实到位,从基本教学装备到信息化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资源使用率有待提高,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教育及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教育部门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保障经费法定增长,拓宽资源供给渠道。二是统一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城乡一体发展。同步解决城区“大班额”和农村“空心校”问题。三是精准补充教师队伍,重视学校管理改进。四是推进巩固提升并重,全面提高均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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