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1年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小学科学课程对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课程适宜性、可操作性、时代性和整体性有待增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科学教育,根据立德树人工作总体部署,我部组织专家对小学科学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现正式印发,于2017年秋季开始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小学科学教育的重要性。 科学教育是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小学科学教育对从小激发和保护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以课程为统领,切实加强小学科学教育。

  2.全面加强学习培训工作。 各地要全面做好课程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纳入校长、教师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强化全员培训。要结合地方教育实际特别是师资队伍情况等,整体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培训方式方法,注重理论培训与实践研修相结合,帮助校长、教师深入理解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提升教育水平。

  3.确保落实规定课时。 小学科学课程起始年级调整为一年级。在我部组织修订《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前,原则上要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1课时安排课程,三至六年级的课时数保持不变。

  4.突出强化教学实践环节。 各地要引导教师落实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要重视实验教学,努力创设适宜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积极参与、主动探究,引导学生做好每一个实验。教师要加强实践探究过程的指导,注重引导学生动手与动脑相结合,增强学生问题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大力加强课程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合理配置小学科学教师,逐步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研人员队伍。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实验室建设、仪器设施设备和耗材等需要。要优化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发挥家庭、社区、校外青少年活动基地等作用,为保障课程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课程实施的监测和督导,建立小学科学课程管理的反馈和改进机制,保证课程的全面落实。

  附件:

  教育部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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