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精神与要求,经专家评议及综合评定,认定490门课程为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认定结果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为反映人保密。
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2017年12月21日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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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