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进一步研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下一步在全国部署实施做好准备,2016年12月15日,教育部在湖北省宜都市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总结研讨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提升学校品质试点地区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为总结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进一步研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下一步在全国部署实施做好准备,2016年12月15日,教育部在湖北省宜都市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总结研讨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提升学校品质试点地区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提升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各实验区坚持学习标准与对标研判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相结合、行政推动与科研引领相结合、总体推进与分项目实施相结合、全员培训与典型示范相结合,多措并举,改革创新,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学校办学理念更新,管理水平提高,区域义务教育整体面貌变化明显,基本达到了实验方案设定的“印证标准、促进规范、改善治理、引领全国”的实验目标。
会议认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验证了标准的可推广性,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标准提供了实践依据,为下一步全面部署实施标准积累了有益经验。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推广落实工作,努力构建“标准引领,内涵发展,规范管理,特色鲜明”的学校发展模式。教育部将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修订工作。新版标准正式印发后,教育部将继续做好部署落实、宣传解读、推广经验等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出台配套政策、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专项督导,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到实处。
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江苏省淮安市、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山东省威海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分别介绍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宜都市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对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修提出了意见。
据悉,《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于2014年8月颁布,从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个方面详细提出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随后,教育部确定了8个管理标准实验区,实验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第三方机构对实验工作进行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