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8日讯 教育部今天公布《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纳入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开支范围。

  本报北京8月8日讯 教育部今天公布《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纳入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开支范围。

  同时列入开支范围的还有另外8项:文献/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出版/传播/印刷费、合作与交流、办公设备等。这次教育部对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做了重新修订,明确了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的设置、组织管理等内容,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推动高校创新能力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文件规定,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包括指南与申报、评审与立项、实施与验收等环节。重大项目实行预算制。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可择优滚动支持。根据目标和定位,重大项目分别设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重大科技项目生成、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三类。A类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是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为核心,开展高校牵头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学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大科学工程、全球顶级科学家工作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的顶层设计、重点培育和开放共享。B类重大科技项目生成,是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引领科技前沿抢占制高点,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为目标,开展系统性、战略性研究,提出国家(国际)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建议。C类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是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政策问题开展系统化研究,形成重大战略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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