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正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意见》针对城镇教育资源紧缺、大班额问题严重和乡村教育质量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意见,对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正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意见》针对城镇教育资源紧缺、大班额问题严重和乡村教育质量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意见,对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着眼全局。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不是局限于局部内容的调整完善或单一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充分考虑整个义务教育的内在联系,对义务教育事业链条的环节进行系统设计、整体考虑、有效链接。《意见》针对当前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全局、统筹推进,在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办法。
二是目标明确。《意见》立足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四统一”“三消除”“两提高”“一实现”。“四统一”是指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三消除”是指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和教育贫困生基本消除;“两提高”是指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一实现”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意见》通过确定明确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
三是措施得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采取有力措施,务求改革成效。《意见》针对乡村教育质量不高问题,提出了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教师培训等方式,补齐乡村教育短板。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入地政府积极性不高问题,《意见》提出“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的政策;针对公办学校学位不够导致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难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的政策。总之,《意见》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改革重点,找准突破口,敢啃硬骨头,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改革实效。
四是职责分明。要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意见》在强调各级政府责任的同时,也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群策群力,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启动后,还需要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应按照《意见》要求,严格追究地方政府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落地生根。
(华中师范大学 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