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和全国人大代表、宿州市农科院研究员杨杰不约而同建言学制改革,并引起广泛热议。而在各地,旨在实现学段贯通、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学制改革,也正在成为研究和实践的热点。那么,如何正确看待学制问题,如何科学推进学制改革?

学制当改

湖北省赤壁市实验小学原校长 吴震球

  建国以来,中小学教育在课程教材等方面前后进行了8次改革,然而,学制问题却少有涉及。2011年,顾明远教授在《教育学报》第3期呼吁“学校制度亟待研究改革”,对此回应者却并不多。学制、课程、教材、教法是中小学教育系统中四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学制又是其中的“牛鼻子”,所以,应该尽快补齐学制改革这块短板,让学制改革步伐跟上课程教材改革进程。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存在互相分离的三个不同学段,有悖于学生知识体系的系统构建和持续发展的规律,不利于基础教育整体目标的实现。如果实行中小学“一贯制”,由一个校长统领学校进行总体规划、分年级实施,就会统一思想、减少内耗、节省课时,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基础教育整体目标。尤其是三段式学制必然有三次毕业统考——小升初,初升高,高升大,这三次统考像三座大山压在学生头上,折磨着学生、老师和家长,衍生了诸如择校等许多难以解决的教育问题,更成为我国推行素质教育的天然屏障。

  目前,国内已有不少省市开展了十年一贯制、五年一贯制、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的试验,国外如英国、芬兰、前苏联等国家都存在十五年一贯制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十年一贯制学校。多种学制的实践,从不同层面为我们创建一贯制学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正如莫言所指出的,我国目前基础教育时间过长,不够合理。我们已经进入信息数字化时代,步入了学习化社会,今天少年儿童的身心、智能发展水平远高于几十年前的同龄人,让他们进入学制更短的一贯制学校学习会轻便得多。如果同时提前做好配套的课程、教材和教法改革,对中小学的课程、教材进行统整,让学生进入一贯制学校,在更加科学的教育体系和环境中学习,则可以大大缩短学时。

  因此,中小学学制应该缩短两年,实行十年一贯制教育。正如早年小学取消初小高小的划分一样,中学不再分初中高中,从一年级到十年级,学生每读完一个年级直升高一年级继续学习直至读完十年。十年后一次性统考,学生分流,一部分上大学继续深造,另一部分上专业技术院校。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别和民族差异较大,十年一贯制应该是我国今后基础教育的主流学制,各省份可根据地域民族等情况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其他学制。

  当然,讨论中小学学制改革,必须把它放在我国整个学制系统中考量,从总体上把握中小学学制改革的尺度,不能各自突进,更不能简单地将三个学段在形式上合而为一。因为,它本质上是教育理念、管理制度、课程教材和教育方法、教育技术上的创新,是对中小学学校教育的全面科学的整合,是质的飞跃。

以开放心态看学制改革

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代蕊华

  学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其所涉及的一些基本问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思考。

  学制改革不仅仅是年限的调整。学制是国家规范教育行为的一种基本制度,是教育活动能够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学制的改革涉及教育方方面面,在基础教育领域,有关学校性质、任务、入学条件的规定,是学制更为根本的内容。修业年限的调整只是为了实现教育目的、完成教育任务的手段。因而,无论是缩短学习年限、“九年一贯”的讨论,还是“六三三”“五四三”等分段之争,都是学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但决不是学制改革的全部。

  学制改革不能为改革而改革。回顾学制改革的历史,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基础教育学制改革的历史,缩短学制似乎是学制改革最为关注的重点,在某个时期甚至达到了极致程度。缩短学制的主要理由是学制过长、效率过低、学生负担过重、教育财政压力较大等。在当今社会,尤其强调学生比过去早熟,智力开发往往提前,加上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和师资水平的提高,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过去比较长时间完成的教学任务。并且,由于缩短年限而带来的提前就业,还可以缓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可以提前为社会做贡献。

  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未来人才的要求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而缩短学习时限与质量要求的提高,往往是矛盾的。

  同时,对于“六三三”学制的批评,也成为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重点,似乎当前教育中的种种问题,都是由此造成的。事实上,自1922年颁布“壬戌学制”以后,“六三三”制就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基本学制类型,虽然其间经过了多次的改革,包括1951年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后,学制也在不断变化。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六三三”制目前仍然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主流学制。相比“六三三”制,“五四三”似乎有更多的优势。许多地方,包括上海的经验,似乎也说明了这一点。

  应该看到,学校不仅仅是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地方,学校教育在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上,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如果从“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的角度而言,教育经历本身就是人生的重要财富。如果学制改革仅仅是为升学做准备,仅仅作为提高某一学段升学率的手段,或者某个学校实施学制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选拔和留住更好的生源,则不是我们所提倡的。

  因而,学制的改革要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切实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在基本学制的要求下,允许多种模式的存在,鼓励开展灵活性、弹性化的学制改革。

  学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制改革并不是某一个单位或个人能够随意进行的,而是要在国家宏观领导下进行。但这决不意味着“全国一刀切”,也决不意味着学制改革就是行政化的工作。学制改革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需要科学论证与充分试点才能在更大范围内推行。

  学制改革的系统性体现在,它要与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目的所要求的办学宗旨与任务相一致,要与基础教育的整体改革相适应,要考虑到国家的财政基础和当地的发展水平,要考虑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整体协调,要有历史的眼光和国际的视野。在具体实践探索中,还要考虑实验地区与周边地区、实验学校与相关学校、实验学段与相关学段的衔接。

  在现代意义上,学制的改革已不仅仅停留于不同学段的年限划分,而是更关注各学段办学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的贯通与整合,更关注在终身学习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实现不同教育形态的融通。一个国家或地区需要一个基本学制,但不是唯一学制。在基本学制基础上,我们应该积极鼓励探索,体现开放与多元,以满足国家、社会和个人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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