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国家助学制度、实施义务教育薄弱教学改造计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计划等,各地也积极探索了教师流动、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坚持不以牺牲质量讲公平,也不脱离公平讲质量,把质量和公平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国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国家助学制度、实施义务教育薄弱教学改造计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计划等,各地也积极探索了教师流动、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坚持不以牺牲质量讲公平,也不脱离公平讲质量,把质量和公平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深化有质量的教育公平,需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与教育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促进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公平与质量结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现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必须正视受教育者个体的差异性,教育资源配置的差异性原则要求提供多样性的教育,包括多种类型的学校、课程和教学模式乃至多种类型的课外活动,为学生提供“适切教育”和“有效教育”,促使学生得到最充分的发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既强调统一性(基本标准)又强调差异性(多样性、选择性),正是一些国家所积极推行的教育政策,也是我国推进教育公平时应该选择的教育政策。

  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政府要从法律法规、资源配置、组织实施上,强化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保证宏观层面的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程序公平,努力实现微观层面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同时,发挥市场与社会力量的作用,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学校实现个性化教育的主体作用,以形成不断提升有质量教育公平的多重合力和有效机制。

  (作者谈松华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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