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琼教信〔2016〕10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中学):现将《海南省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2016年4月12日海南省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一、工作思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

琼教信〔2016〕10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中学):

  现将《海南省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2日

 

海南省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刘延东副总理在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今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工作,加快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力度,提高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教育装备应用水平,深化普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力争有较大突破,取得明显成效,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二、核心目标

  一是实现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其中10M以上宽带接入比例达到90%以上;建有校园网的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全省中小学都拥有多媒体教学条件,学校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达到90%以上。

  二是“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新增晒课1.5万堂以上,评选省级优课350堂;班级使用数字资源教学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是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数量超过50万个,全体教师和5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空间。

  四是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各阶段各学科教学资源全覆盖。

  五是完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三期建设,部署和应用国家各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省级自建应用系统,开展省教育专网建设。

  六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工作。开展检查评估,形成3个区域、15个学校典型案例,扩大同步课堂建设及应用,形成一批制度性安排。指导各市县召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

  七是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不少于2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举办市县教育局电教站长及校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培训50人。

  八是督促指导各类中职、高校制定和完善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十三五”规划,加强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类应用系统的建设。

  九是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完善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制订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与指导。

  印发《海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统筹部署,创新机制,深化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发展规划处)

  协调省工信厅将光纤宽带网络从行政村通到学校(特别是村小和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并列入今年《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考核目标》。(责任单位:电教馆)

  指导各市县召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挖掘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和边远、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现场会。(责任单位:电教馆)

  (二)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2.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推动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抓住精准扶贫、光网智能岛建设等契机,推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与三大电信运营商整体合作,推进光改提速及新接入光纤到校工作,实现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100%,其中10M以上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90%以上。全省乡镇中心校及初中以上学校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具备条件的部分市县中小学校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强教育专网建设,指导70%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设网络汇聚中心,并接入省教育数据中心。督促各市县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信息化投入,建设校园网的中小学比例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全省中小学都拥有多媒体教学条件,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电教馆、财审处、发展规划处、督导室)

  (三)丰富数字教育资源,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

  3.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普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新增“晒课”1.5万堂以上,评选省级年度“优课”350堂。(责任单位:基教处、电教馆、教培院、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根据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和师生教学需求,开发一批专业化教学应用工具软件,并通过教育资源平台提供资源服务,推广普及应用。推动落实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2014〕47号文件,建立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电教馆、财审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通过市县自查、省级抽查方式,督促检查学校对信息化设备的应用程度。开展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组织专家开展应用指导,利用资源开足开好课程,并探索研制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管理和应用标准。提高智能语音教具的常态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教培院、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组织参加“中国梦—行动有我”中小学生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责任单位:教培院、基教处、电教馆)

  4.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成立职业教育资源库共建共享联盟,探索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

  5.加强高等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成立海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开展优质在线课程建设。鼓励高校共享国内外优质课程资源,指导高校利用在线开放课程探索 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指导参加全国“职业教育百所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加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宣传推广,组织培训交流,规范和推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电教馆)

  11.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内网,实现教育数字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电子签章签名等应用服务,实现教育行政审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审批办、电教馆)

  (七)完成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工作任务

  12.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在总结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及两个省级试点经验基础上,遴选一批覆盖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不同应用模式的示范点,组织专家重点指导,培育一批能够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学校、教师、课程,加以推广。指导各市县召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个区域和15个学校示范案例,出版案例集。指导支持5所中职、5所高校打造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责任单位:电教馆、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师管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3.扩大同步课堂建设与应用。

  在试点基础上,重点扩大同步课堂建设,计划建设200间左右同步互动课堂教室。总结深化同步课堂模式,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用,实现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质教师带普通教师,打造线上线下师生学习共同体,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电教馆、教培院)

  14.形成一批省级层面的制度性安排。

  对照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以县为主的技术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等六大机制任务,提炼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一批省级层面的制度性安排,包括出台《海南省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海南省义务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标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考核细则》等文件,以及研制同步课堂、教学点数字资源应用、网络协同研修等基本模式。(责任单位:电教馆、教培院、师管处、督导室)

  15.开展检查评估。

  对我省16个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组织考核验收。对开展两个省级试点的46个单位进行检查评估,推动市县倾斜支持试点单位并开展一次自查,建立专家指导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电教馆、教培院、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持续做好教育信息化培训及竞赛活动

  16.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落实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到师范生培养和教师、校长的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不少于2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师管处、教培院)

  17.开展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举办市县电教站长、校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培训50人;举办中职、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计划培训80人。(责任单位:电教馆、职成处、高教处)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融合创新。(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8.组织各类竞赛活动。

  举办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评比、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青少年信息学奥赛等系列竞赛活动,以活动促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

  (九)推进教育行业网络安全工作

  19.加强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安全防护。

  落实《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健全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完善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信息系统(网站)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安全评估。(责任单位:电教馆、各相关业务处室及部门)

  (十)完善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机制

  20.完善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海南公司续签有关共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合作协议,全面深化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合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1.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项督导。(责任单位:督导室、电教馆)

  22.加强教育信息化战略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省内外教育信息化专家的作用,并开展针对基础教育领域信息化专项课题研究。(责任单位:电教馆、教培院)

  23.深化教育信息化交流与合作。

  落实省教育厅与江苏、福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教师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化有关教育信息化的合作内容。组织人员到省外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教育信息化先进典型。(责任单位:电教馆)

  24.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电教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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