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的战略主题,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加强依法治教,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为2020年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开好局、起好步。一、以提升党建工...
一、以提升党建工作领导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完善中小学校长和党组织工作制度,发挥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内部治理制度建设和落实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探索运用“ 系统、教育APP等应用试点。制发绿色教室标准,开展绿色教室建设。
20.进一步培育蓝色海洋教育特色。丰富中小学海洋教育活动内容,加强课程和师资建设,建立海洋教育基地服务支持中小学生实践的有效机制,实行海洋教育特色学校动态管理,提升中小学海洋教育实施水平。开工建设蓝色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一期工程,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组织、骨干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加强涉海类重点专业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学院,支持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海洋学科发展。
六、以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21.强化规划和标准引领。印发《青岛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青岛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启动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深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固化有效成果,推广先进经验。继续开展第四届青岛市教育改革创新奖和优先发展教育贡献奖评审。制订青岛市教育标准目录清单,加快教育标准建设。开展“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工作。
22.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加强教育立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协调推动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制订出台《青岛市学校管理办法》。加强教育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制发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模式。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部门、跨区市联合执法机制,在区市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非法办学、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力度。
进一步推动学校依法按章程自主办学。开展14项学校管理权限下放情况评估,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健全监管制度,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行使。扩大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试点,推动学校管理权限依法、公开、规范运行。加强学校章程执行的指导和督查,开展学校制度和文件的废、改、立工作,推行“一校一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23.强化教育督导和第三方评价教育工作。完善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估、公示、限期整改、约谈、问责等制度。继续开展区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和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研究制订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评估标准,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对学校的日常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基于学生发展的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在区市和学校开展评价实验。启动专业机构、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参与教育评价的资质认证标准制订,加大专业教育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
24.强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和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确保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拓宽资金渠道,探索运用社会资本推进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机制。加强校长预算意识、预算能力培训,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绩效评价。完善委托审计、审计限期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实现教育系统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继续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5.强化学校安全保障。发挥“青岛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课程规范化。加强中小学应急安全体验培训基地建设,组织中小学生安全应急体验活动,提升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建设校园安全防控中心,构筑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抓好《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的贯彻落实,制订中小学幼儿园逃生疏散演练标准。做好《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规范校车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强化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继续推进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建立学生意外伤害等事故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