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部研究制定了《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部研究制定了《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部研究制定了《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日

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贯彻落实刘延东副总理在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按照“规划引领、统筹部署,巩固成果、创新拓展,深化应用、突出重点,强化培训、示范引导”的工作方针,全面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重点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深化普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和典型示范推广力度,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谋好篇、开好局。

  二、核心目标

  一是实现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95%,其中10M以上宽带接入比例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都拥有多媒体教学条件,学校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

  二是“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新增200万名中小学教师参与、评选年度“优课”2万堂;全部班级使用数字教育资源教学的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

  三是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数量超过6500万,80%以上的教师和5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空间,逐步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开展“人人通”专项培训,完成培训11200人。

  四是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25个以上省级平台及若干市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完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册用户达到6000万人,提供超过500万条的数字教育资源,初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教学资源全覆盖。

  五是国家和省两级教育数据中心全面完成,重点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建成覆盖全国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库并实现数据“伴随式”收集、分层次开放共享。

  六是示范推广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出版案例集。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改进教学管理的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应用。

  七是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不少于200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培训800人;举办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

  八是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完善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制订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 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与指导。

  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统筹部署、创新机制、深化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

  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 程,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培训紧密结合,完成不少于200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推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建设经验。(责任单位:教师司)

  15.开展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以新任教育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举办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计划培训15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融合创新。(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加快推进地方教育信息化工作。

  16.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总结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各地推荐优秀案例,遴选一批覆盖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不同应用模式的示范点,组织专家重点指导,培育一批能够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学校、教师、课程,加以推广;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出版案例集。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工作,加快推广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教学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7.分层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化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在有效对接国家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具有地域特点的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加强对区域内教育教学、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等的有效支撑。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着力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指导,督促学校大力开展信息化教学,指导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深度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同时加大对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本校总体规划,制订教师培训与应用目标,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作用。(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九)推进教育行业网络安全工作。

  18.加强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安全防护。

  落实《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9.提升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健全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完善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信息系统(网站)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安全评估。面向部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技术安全支撑部门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计划培训2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完善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机制。

  20.完善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教育部续签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的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深化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合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1.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开展针对“十二五”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项督导,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督导报告。(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司)

  22.加强教育信息化战略支撑能力。

  推动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建设。继续支持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标准规范研制。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等专家机构的作用。继续发布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集锦。(责任单位:科技司)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监测、评估指标与方法实证研究”、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启动未来学校研究计划。(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

  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运维制度与管理机制。完成《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元数据》规范等的研发、培训和推介,编制交互式电子白板等教学设备教学功能规范。(责任单位:基础一司、基础二司、装备中心、中央电教馆)

  23.深化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实施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青岛宣言》,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落实教育信息化合作备忘录,积极参加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准则性文件制定、教材开发、典型案例推广等国际活动。(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国际司)

  24.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国教育报》进一步加大报道力度。中国教育电视台充分发挥全媒体多平台传播优势,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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