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技司[2016]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教育部科技司2016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教育部科技司2016年1月27日教育部科技司2016年工作要点2016年科技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深化...

  教技司[20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教育部科技司2016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月27日

教育部科技司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科技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扎实推进“2011计划”实施,着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信息技术支撑的教育教学新模式与教育供给新方式,做强科技,做实协同,做深信息化,为教育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引领创新,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

  1.积极推进“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十三五”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预研。组织提出国家实验室建设建议,组织提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工程建议。

  2.布局新建一批问题导向、综合交叉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展生命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组织推荐国家重点实验室。

  3.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加强高校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指导意见,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机制。

  4.整合力量突出特色,提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任务建议,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高校自主开展高水平交叉学科研究。

  5.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培育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二、着力支撑发展,服务经济建设社会进步需求

  1.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高校建立相关制度及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立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

  2.优化技术创新和工程化平台体系,培育建设面向区域和行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3.在高校优势领域组建一批协同创新联盟和合作组织,形成新的项目组织机制。启动建设面向行业技术发展战略的科技智库。

  4.组建国防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发挥教育部联合研究中心作用,组织提出重大项目建议。加强国防科研资质体系建设和发展。

  5.继续推进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

  三、深化科教融合,支撑高等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1.聚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布局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和创新基地,组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加快区域高校创新体系建设,会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建设优势特色学科,启动区域高校创新体系建设试点。

  3.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服务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鼓励科研成果尽快转变为培养人才的教学资源,用科技资源拓展教育教学活动。

  4.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区改革与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学生创新创业。

  四、促进开放协同,扎实推进协同创新取得实效

  1.完成“2011计划”中期评估,出台“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建立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完善后认定机制,开展第三批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落实“2011计划”资金支持及各项配套政策支持措施。探索省部共建机制,推进分层实施。

  2.高标准实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布局建设内地和港澳地区高校协同创新平台。继续实施“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加强对地方高校引智创新的指导和支持。完善高校访问学者制度,实施国际访问学者计划。

  3.凝炼政府间合作项目和国际创新项目建议,组织参与和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参与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抓好教育部主管英文期刊规范运营和影响提升。支持学者到国际学术组织、国际期刊任职。

  五、崇尚追求卓越,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广泛开展《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解读和宣讲。组建教育部第七届科学技术委员会,依托学部组建协同创新联盟,形成重大项目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有组织创新能力。

  2.开展高校科研队伍组织方式改革试点,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发挥科研经费对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的支撑作用,探索建设相对稳定的专职科研队伍的有效方式。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完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政策。

  3.加强地方和高校科技管理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建立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高校科技创新调查制度和科技报告制度,加强高校科技统计工作。

  4.巩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加大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力度。协调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涉及教育部的相关工作任务。

  六、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1.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与指导。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国家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续签与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的战略合作协议,深化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战略合作。

  2.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继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接入互联网、普及网络教学环境;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普及信息化教学常态应用;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逐步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组织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探索信息技术支撑的教育服务供给新模式。组织提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十三五”建设方案。推动出台《教育基础数据管理办法》。

  3.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举办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开展“人人通”专题培训。召开现场会、举办观摩活动,加快推广普及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教学模式。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集。

  七、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

  1.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

  2.提升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完善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管理平台,加强对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研究制定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信息系统(网站)的监测和预警,开展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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