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2016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已有23个省基本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教学应用基本普及,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但教师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仍然较弱,地区间、城乡间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发展还很不均衡,教育信息化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仍需健全。
日前,教育部发布《2016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已有23个省基本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教学应用基本普及,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但教师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仍然较弱,地区间、城乡间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发展还很不均衡,教育信息化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仍需健全。
■主要问题
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亟待提升
报告显示,目前,绝大多数教师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不高,仍处于浅层次应用阶段。尽管信息技术设备较先进,但教学方法依然传统,突出表现为“灌输多交互少”“展示多探究少”,应用过程中并未改变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组织模式。信息技术应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效益尚未充分发挥。
不同地区、不同省份间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学校比例差距较大,发展不均衡。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建设在省域内区域间、城乡间、校际也存在较大差距。农村欠发达地区、边远城区建设水平低,中心城区建设水平高;重点学校建设水平高,资源丰富,而普通学校、农村学校设备缺乏、资源匮乏,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对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了解不全面,对信息化的作用认识仍显不足,教育信息化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仍未落实。一是19个省仍未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统筹机制,导致工作责任主体不明,各职能部门责任不清、协调不够,推进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严重影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10个省未能建立厅际协调机制,无法在省级层面有效整合相应资源;三是教育部门、学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还有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随着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推进,新增信息化设备的运维成本较高,给学校经费支出带来压力。由于缺乏有效运维,学校设备故障和受损频发,难以为教育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提供有效支撑。目前各地教育信息化经费仍多为项目或专项经费,用于设备运维、更新升级、网络资费、教师培训、资源选购和应用研究等方面的费用缺乏固定、长期的资金支持。
■主要做法
建立督导考评制度
“十二五”期间,各地不断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目前,各地均成立了由省政府主管领导或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领导;明确了教育信息化统筹机构,以理顺机制,顺利推进工作。辽宁、黑龙江、湖南等8省通过新设处室、增加原处室职能并更名、增加原处室职能等方式,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了教育信息化推进统筹职能处室并配备专职人员;10个省份由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化推进办公室或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在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基础上,依据本地发展基础和现状,加强对本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绝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北京市根据《关于积极推进“ 教育”领域的行动落实。天津市将智慧教育作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重点推进实施的建设专项之一。山东省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行动计划。
在明确建立政府主导的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和研究制定政策的基础上,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提标部分用于保障学校信息化工作的要求,部分省还进一步明确所占比例;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督导制度;将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考评体系,18个省明确提出逐步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
■意见建议
鼓励企业开发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
报告指出,各地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有领导决策、有牵头抓总、有分工配合的教育信息化统筹推进机制,综合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完成信息化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建立职能部门归口统筹机制,形成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分头推进、技术部门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尤其需要有机整合已有各方技术支持部门力量,形成适应工作需求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二是加大政府部门间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工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信息化工作的有效协同机制。三是统筹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并向薄弱地区或学校倾斜,避免出现“数字鸿沟”。
坚持应用驱动促进深度融合的基本思路,不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应用。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围绕提升教育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的新方法、新模式。对新模式的探索应以试点工作为抓手,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广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普及推广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试点过程中注重专业引领与行动研究,既要提供专家支持,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供专业引领,更要鼓励区域、学校或教师从实际问题出发,通过实践探索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
要鼓励企业系统开发与教材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推动各地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校本特色的教学资源,形成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逐步实现基础性资源全覆盖和个性化资源日益丰富。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一方面要通过“市场竞争+政府补贴”,培育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如,有基础的教材出版机构可以联合教学研究机构、优秀学科教师等一起开发教材配套的优质教学资源。同时,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加强对资源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与系统部署,以内生性资源建设为主,继续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大应用共享力度,逐步形成全学科、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体系。另外,要积极探索在生均公用经费中以“数字资源券”等形式列支购买资源服务费用的机制,将数字教育资源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广大师生。
应将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列为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信息化经费投入。各省各中小学校应严格执行落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学校购买信息化服务,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开支需求的政策要求,切实保障教育信息化设施和资源有效运维。同时,应尽快出台国家关于鼓励政府或学校利用公用经费购买信息化服务的政策,并对日常运维经费保障形成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