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部研究制定了《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教技〔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部研究制定了《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6年6月7日
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和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发布和首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教育信息化工作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机制创新的基本方针,加强顶层设计、多方协同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标志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大幅改善,全国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已达87%,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80%;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日益丰富,信息化教学日渐普及;全国6000万名师生已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探索网络条件下的新型教学、学习与教研模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日渐提高,资源服务体系已见雏形;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学生、教职工、中小学校舍等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也都取得丰硕成果,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等领域结合各自需求,在扩大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问题的应用典型,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在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相比,与发达国家深度应用、融合创新的水平相比,仍存在差距。思想认识尚需深化,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仍然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信息化与教育教学“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力度有待加大。体制机制尚需创新,广大师生和教育管理者的应用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尚需加强,学校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只管建设不顾安全、只管硬件忽视软件、只管数据采集不顾数据维护的粗放式管理模式比较普遍。信息化建设推进进度不平衡,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信息化区域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心协力,攻坚克难。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计算等新技术逐步广泛应用,经济社会各行业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日趋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大数据、信息惠民、智慧城市、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作用,提供广覆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服务,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均等化普惠化水平,培育新型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积极探索。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国际视野,拓展国际空间,抢占教育信息化的国际制高点,增加国际话语权,服务国家外交话语权的提升。要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部署和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国家安全战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规范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支撑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要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制。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业务应用推进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各主体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格局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教育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要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整合教研、电教、信息、装备等教育系统专业机构的力量,充分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优势,形成合力,为学校、师生等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全面统筹本单位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要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得到落实。
(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区教育现状与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省会及中心城市要率先实现国家确定的发展目标,率先深入普遍应用。各级各类教育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改革发展重大目标的实现。基础教育要推进教学内容和模式的变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普及更有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职业教育要着力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重点解决实训教学中“进不去、看不见、动不了、难再现”的难题;高等教育要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继续教育要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着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指导,加大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本校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信息化教学与管理应用。
(三)开展督导,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
要制订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相关评估纳入教育督导工作,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和区域、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各地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全面开展面向区域教育信息化的督导评估和第三方评测,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核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的依据,以提升各地区、各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四)完善保障,形成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
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支持,将教育信息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整体规划。要明确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惠民、智慧城市等工作;要建立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建立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使用资费优惠机制。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要明确教育信息化经费在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附加费中的支出比例,形成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五)明确责任,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协调发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网络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落实。责任职能部门和技术支撑机构应做到安全到人、责任到岗。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