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教育信息化体制包括行政管理体制和支持服务机构,将行政管理职能和事业服务职能有机融合,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事业发展。实践表明,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创新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信息化各项事业的发展。
信息化建设体制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资料图片
我国当前教育信息化体制包括行政管理体制和支持服务机构,将行政管理职能和事业服务职能有机融合,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事业发展。实践表明,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创新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信息化各项事业的发展。
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的特点
从实践领域看,我国当前教育信息化体制具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体现在:
重视教育行政机构之间的协同。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特别强调部门之间的协同,这是为了适应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教育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决策、技术、评估、投入等内容,相关职能分布在多个机构中,需要多机构之间协调工作。
重视组织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由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所具有的跨部门、跨专业等的特殊性,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单位内部也需要相关部门之间协同工作。如在中小学校设置信息化主管,能够从行政管理上协调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局限性
虽然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对实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各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教育信息化管理领域传统管理模式与手段仍占主导地位。我国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包括五个层级,分别与中央—省(市)—市(区)—县(区)—乡镇(街)相对应。由于层级较多,容易导致管理信息失真,业务运作时间较长,降低了管理效率,影响管理效果。以“ ,学校财政负责日常应用和运行维护。
进一步明确教育信息化建设均衡支出,规定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各项支出项目所占的比例,如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购买服务、教师培训经费等。
在教育信息化政策中明确规定学校可以利用生均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购买教学资源或支持服务费用。如广西贵港市的教育信息化长效投入机制,已持续10年每年从教育费附加中投入100万元平台建设费用。市委、市政府文件和市教育局文件明确从公用经费中15%用于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湖南省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信息化经费列入公用经费使用范围,每年安排经费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10%。江苏省教育厅明确规定,各类学校网络使用费用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的5%。
(作者赵建华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