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6日发布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指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3年多来,全国超过1 3的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 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实施规模位居世界第三。
教育部:超四分之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教育部网站6日发布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指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3年多来,全国超过1/3的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实施规模位居世界第三。
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4月底,连片特困地区699个县(包括兵团19个团场)全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9.14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实施范围,2132.1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据悉,截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的656个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惠及4.24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074.34万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覆盖学校总数达到13.38万所,覆盖学生总数达到3206.46万人,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地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四川67个民族待遇县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报告还指出,2012年以来,试点地区完成64828所学校的食堂建设项目,新建、改造面积达2378.21万平方米,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比例提高到65.98%。其中,国家试点县食堂供餐学校比例达67.04%,比2012年初提高13.54个百分点,农村学校就餐条件明显改善。
报告透露,目前一些地方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有的地方、学校和学生家长将营养膳食补助片面理解为免费午餐,有些地方自试点以来,所有费用由政府负担,家长原来的伙食费支出完全退出,影响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的效果;面对在县城就读农村家庭学生、农村小学附属学前班幼儿、省贫县农村学生未纳入国家试点膳食补助范围等问题,期待中央一步到位扩大国家试点范围,没有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学校课间加餐内容单一,结构不尽合理,存在采购不健康食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