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100号),激励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更加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梦想,市残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正式实施本市户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日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100号),激励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更加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梦想,市残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正式实施本市户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扶助对象:在本市公办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本市学籍、持有本市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二)学校范围:公办普通高中、特殊教育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三)免费内容:免学杂费和住宿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残疾学生申请免费程序:从2015年秋季开学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持残疾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到所就读学校申请免费内容,学校核实落实。

  实施和管理:本市实施残疾学生在公办高中阶段学习接受免费教育,减轻残疾学生家庭负担的同时,保证每个高中阶段残疾学生都能平等享有教育权利,为残疾学生继续深造和就业创造条件。在做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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