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此回答了中国教育报记者的提问。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此回答了中国教育报记者的提问。问:培养方案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相比原培养要求,培养方案更加突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人才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培养目标为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二是明确招生对象,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应符合相对应的临床、口腔和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三是明确培养方式,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转与导师指导相结合,以临床轮转为主。规定临床能力训练应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并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进行。四是明确学位申请与授予条件。学位申请人须通过课程考核、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的毕业研究生可取得4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问:为什么在培养方案中增加分流机制?
答:从2015年起,所有新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考虑到少数研究生可能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或者不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者不适宜继续攻读等情况,为平稳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培养方案专门建立了对研究生管理的分流机制。
问:培养方案对培养单位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要加强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的衔接,并根据基地条件制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确保研究生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是要组建医学院教师和基地带教教师相结合的教学与导师团队,推动课程教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学习紧密结合。三是要科学合理设置课程,改革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培养单位应遵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的培养特点开设课程,满足硕士生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并达到学位授予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四是要结合临床实践,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指导。
问:《试行办法》比原有规定做了哪些改变?
答:修改后的《试行办法》在申请资格、考试内容以及对临床能力考核认定等方面有较大改变。一是将“申请人为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三年”,修改为“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二是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三是申请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位授予单位则认定其通过临床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