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落实到教育中,就是全面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通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两个评价标准,对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全面评价,让抽象的依法治教工作具体化。

  用法治思维巧解教育难题

  ——与四川省内江市教育局局长龚洪贵对话

  依法治国落实到教育中,就是全面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通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两个评价标准,对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全面评价,让抽象的依法治教工作具体化。——龚洪贵

  在不久前召开的“依法治校改革示范校建设推进会”上,四川省内江市制定了工作目标:2015年在全市建设一批“升级版”依法治校改革示范校,2016年建成一批省级水平的依法治校改革示范校,2017年建成一批全国水平的依法治校改革示范校。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教育改革的关键一年。内江市借“法治思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发展的瓶颈如何打破,依法治教的构想如何落地?本报记者围绕这一系列话题与内江市教育局局长龚洪贵展开了一次对话。

  突破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障碍

  记者:当前,教育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好改的已经都改了,剩下的都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硬骨头”。在您看来,内江市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问题是什么?

  龚洪贵:第一,是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之间的矛盾。以前,主要表现为量的不足。现在,主要表现为质的矛盾,即对好教育的需求远远大于好学校。我认为,这是由于长期的投入不足造成的,光靠教育系统自身很难解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类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第二,是在资源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存在结构与功能的矛盾。金刚石与石墨,都由相同数量的碳原子组成,但结构不同,功能也大相径庭。要努力使教育系统内部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这是教育系统自身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记者:我注意到,为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内江市将开展12项改革试点。您是如何抓住这些改革的突破口的?

  龚洪贵:我市将2015年作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攻坚之年,启动了12项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工作。计划利用3至5年的时间,建设一批彰显特色的改革示范或试点学校,用改革破除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引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全市整体办学水平。

  推进改革试点过程中,我们力求每项改革都有专家引领,做好科学性论证,不盲目转圈圈。每推进一项改革,都要在心里多问几个问题:是否符合中央政策?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符合教育规律?其他地区是否已有可资借鉴的经验?是否切合内江教育的实际?

  让抽象的依法治教具体化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您是如何理解依法治国的?这一精神又如何落实在教育中?

  龚洪贵:依法治国落实到教育中,就是全面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重点从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两个方面来着力。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依法治校。

  现在,我市市级教育部门的审批、审核项目,已经寥寥无几。以前有几十项,近年来逐步下放,2013年还剩下10多项,2014年已经缩减到3项。这3项分别是中职民办教育的审批、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审批和教育基金会的审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记者:依法治教能否具体化、操作化?

  龚洪贵:为做好依法治教工作,我市教育部门出台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两个评价标准。从组织保障、依法行政、试点校建设等6个方面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量化评价;从管理制度、办学活动、民主监督、师生权益等9个方面对依法治校进行全面评价,让抽象的依法治教工作具体化。

  比如说,教师要申请教师资格证,学生要申领毕业证,这都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确认。现在,我们把这部分工作放在网上运行,彻底公开。当事人申报后,限时完成。在完成过程中,具体到了哪个环节,都是公开透明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进行查询,就像网购后等快递一样。

  行政事务办理已经实现了具体化、流程化、标准化。我们对每个科室的职能进行再次梳理。办事不会遭遇推诿扯皮了,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难题。

  法治可以走进学校、走进师生

  记者:依法治教要落地,还需要校长、教师的理解与支持。如何帮助他们形成法律意识、法治思维?

  龚洪贵:作为学校校长,必须要知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才能谈得上依法治校。我们将所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文件汇集成册,帮助校长形成法治思维。

  教育系统有很多“不准”、“禁止”,但大都散落在各个时期的各类政策性文件里,没有人来归纳整理。

  我们内江市收集到了146条“禁止性”条款,下发给各级各类学校。这146条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不符规范办学行为”,只要学校不违反,自然就做到了规范办学。

  2014年12月底,我们组织全市校长参加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考试的前一天,由电脑派位,确定必须参加考试的30名校长。考试场地安排在标准化的考室,按照高考的标准进行。不及格的校长,教育局要找他谈话。考试成绩会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现在,部分学校也在推广市教育局的做法,对任课教师也进行相应的法律知识考试。

  从2015年开始,我市力争利用3至5年时间,达到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法律副校长全覆盖、法律顾问聘请全覆盖、法律课程设置全覆盖,切实让法律走进学校、走进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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