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意见》对下一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有什么总体考虑?

  答:根据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学人才的实际需求,《意见》提出将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医学生培养周期较长,为做好免费医学生的培养和定向就业岗位的对接,《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提前确定定向单位和岗位数,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

  问:对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有哪些具体的政策?

  答:《意见》提出,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报考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免费医学生面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全省(区、市)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

  问:免费医学生培养的经费如何落实?

  答: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同时,免费医学生的生均拨款正常划拨。考虑到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国家对中西部省份给予了积极支持,根据需求每年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培养一定数量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本科免费医学生,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出。自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予以补助,今后将会适时调整生均补助标准。

  问:如何深化五年制本科免费医学生培养,以适应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需要?

  答: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改革免费本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一是完善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二是优化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要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加强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构建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三是加强免费医学生临床能力培养。改革临床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增加免费医学生到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见习、实习时间。

  问:免费医学生工作岗位如何落实?

  答: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根据入学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定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医学生工作岗位,并指导辖区内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简化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问: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是否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答: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统一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免费医学生纳入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调剂招收未被录取的免费医学生,确保符合条件的免费医学生都能在毕业当年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经定向单位同意,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顺延培训时间不计入基层服务期。

  问: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其违约如何处理?

  答: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到就业(如参加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等)或报到就业后未服务至期满的,视为违约。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地免费医学生违约处理和违约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省级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部门负责免费医学生的履约管理,诚信档案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招聘的重要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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