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董洪亮 吕晓岚)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下达了2014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4.1亿元,是2013年0.55亿元的7.5倍。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彰显教育公平。 

  4.1亿元专项资金比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按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要求,从2014年起,特殊教育学校年生均标准要达到4000元,2016年要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调整后的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约为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与此同时,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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