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安排,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将于2014年8月10日24时对所有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正常升级进行统一操作。为此,各地各校应在2014年7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结业操作和其他在办业务处理。为保障统一升级操作的顺利实施,现就当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国学籍系统暂停转学发起业务。从7月21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全国学籍系统暂停转学发起业务,不支持新的跨省转学及省内转学申请。7月21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可继续办理。

  二、按时完成毕业年级学生转学和其他在办业务。各省份对照《各省份毕业年级学生未完成业务情况统计表》(附件),务必于7月30日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处理。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教育部将约谈省级学籍管理员,请省级学籍管理员到教育部机关现场办公,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名单。

  三、对接省份应参照上述要求在自建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并按对接要求将升级毕业升学结果及时交换到全国学籍系统。

  联系人:

  张 鹏 010-66096341,jcyszxc@moe.edu.cn

  王光伟 010-83988970-820,wanggw@moe.edu.cn

  附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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