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从2010年起,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沈阳师范大学入选试点单位,承担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教育部从2010年起,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沈阳师范大学入选试点单位,承担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任务。学校创立了“院部制”管理体制和“五以”培养模式,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   创设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我国大学目前普遍实施以学校行政管理为重心的校院双层管理模式。根据国家专业学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学校打破原有教育硕士培养的学院分割负责制,创设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统辖全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研究生院由学校主管副校长任院长,由具有正高级教育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任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教育硕士研究生院附设语文、英语、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前与初等教育及综合6个专业教学部。各专业教学部通过遴选产生负责人,在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的指导、协调下,在校内外择优聘请教育硕士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同时,重新组建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聘请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工作顾问。在新遴选的委员中,校内教师、教研员、中小学一线教师各占三分之一。     实践证明,行政与专业职能相统一,可以大大缩短“权力臂”和“责任链”,有利于突出大学的专业性特征和提高办事效率。“院部制”管理体制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优化教师资源,凸显专业权利,进而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     探索“五以”培养新模式     由于培养目标不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必然在培养模式上表现出显在的差异性,因此,要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就必须探索和改革培养模式。沈阳师范大学“五以”培养模式主要包括这些方面:     一是以特色化教育目标体系为导向。实施“九个一”工程,将重要目标融入常规教育教学活动,分段实施,逐项推进,如要求学生要深入一所学校;熟悉一堂好课的标准,完成一个优秀教案的设计,完成一次高质量课堂教学,收集整理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教学)案例等。     二是以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心。学校在培养方案中设置了“学位基础课程”、“学位通识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五大课程模块。启动“课程与教材建设”系统工程,对25门学位基础课和学位通识课进行课程招标和教学团队的审核,系统进行课程标准的研制工作以及网络课程与教材的建设工作。     三是以网络教育和案例教育为两翼。开设教育硕士网站,使学生在校内或在工作岗位上能够通过教育硕士网站查阅大量的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信息、观摩教育最新案例,增强教育硕士对基础教育的了解,满足了教育硕士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专业发展要求;增设学位基础课、学位通识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网络课程23门;整合、联通学校教师教育网络资源,提升教育硕士反思与研究的能力;构建多元化、特色化的教师教育案例库。     四是以教育见习、研习和实习为牵引。学校有计划地组织教育硕士在第二学期参加为期两周的教育见习活动和跟随教研员观摩、参与研训活动,同时,选择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和实践基地。     五是以教师教育文化熏陶为保障。每年举办两次教育教学技能系列大赛活动。开展特色化的“教师教育讲堂”,定期聘请基础教育一线专家和优秀校长、教师来校讲学,加强与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跨行业、跨部门联合成立教研中心     2013年11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2014年1月,学校成立了“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校内相关专业教师、省市教研员和基础教育专家,跨行业和部门联合成立了“教育管理与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与教师发展”、“学校课程与教学”和“学生发展与教育”4个教研中心。     教研中心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和责任任期制度,依据学科方向和工作目标,遴选出各个教研中心的负责人,给予专项资助并定期组织评估。4个教研中心以全面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为核心目标,以专兼职两支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全面创新培养模式为载体,以课程和教学改革为重心,以完善管理制度和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真正实现教育硕士培养校内外资源的联合与创新。(林群作者系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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