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坚持服务党员、按需施教。在教育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并重,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全员培训,让党员作评价,从基层看效果。
3.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统一。
4.坚持基层为主、上下联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统筹,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
5.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工作理念、内容、形式、方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任务
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一)坚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培训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纪律性。
3.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解读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疑释惑、传递正能量,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改革的责任感,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4.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结合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开展分类教育培训
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担负任务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对农村党员,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培训;对街道社区党员,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培训;对党政机关党员,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员,重点围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对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师党员培训,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重点围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出资人的教育,围绕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培训;对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开展培训。
(三)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经过5年努力,初步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形成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道德教育、知识普及、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内容体系;形成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形成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经费等资源合理配置、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形成指导与服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职责明确、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确定培训主题,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提高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基层党组织换届后,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着眼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在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日常教育中,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农村实用技术、致富技能等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成长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立足本职岗位当能手、作贡献。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四)新党员培训。着眼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五)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培训。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
(六)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着眼于安疆固边、兴业富民,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双语”培训,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国家观念、法治观念,做推动发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带头人。具体培训工作,由边疆民族地区各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七)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把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级组织部门要与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役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