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务教育中,有这样一个群体,残疾儿童少年,他们在上学路上受到诸多阻碍,国务院办公厅20日转发的7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无疑是带给广大残疾孩子的福音。然而,对于我国残疾儿童少年而言,当下的特殊教育亟待补齐哪些短板,还有待梳理、对症下药。
创新分类课程建设:尊重不同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
《提升计划》提出: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
“这就要求我们将课程建设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教授顾定倩指出。
据了解,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特殊教育缺乏统一规范的课程体系建设,导致各地特殊教育学校教材散乱、质量不一。近年来,教育部颁布的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根据残疾儿童身心特性和教育规律,重新构建了适合残疾学生的课程体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特殊教育委员会成立,汇聚国内教育学、心理学、康复学等方面的顶尖专家,统筹协调指导特殊教育的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
顾定倩强调,《提升计划》坚持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同步改革。如果拿着新书走老路,仍然采用“一刀切”的教学方法,不关注残疾学生的个别差异,势必违背课程改革的大方向。同时,根据《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教学要同时肩负传授文化知识、进行康复训练、培养职业能力的任务,最终使残疾学生自立自强,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享受到生活的意义。
坚持多种安置形式:“足不出户”的孩子也能接受教育
根据权威部门统计,在特殊教育学校方面,我国已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然而,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教授肖飞指出,特殊教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特殊教育学校中传统的听力、视力和智力残疾学生相对减少,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类型的学生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轻度和中度残疾孩子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平均残疾程度不断加重,少数极重度适龄残疾孩子由于无法到校就读,从未接受过教育。
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约为8万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仅为71.9%,远低于普通小学的净入学率(99.5%)和初中的毛入学率(98%)。
针对此,《提升计划》提出,“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轻、中、重障碍程度的不同,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安置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残疾儿童中残疾类型越来越复杂、残疾程度越来越严重的难题。”肖飞说。
这位专家强调,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必须从县级层面考虑特殊教育的资源配置问题,提高特殊教育财政投入,从而保障重度残疾少年儿童“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教育。
根据《提升计划》,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3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这项措施大大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孩子的积极性,并为残疾孩子送教上门提供有效支持。”肖飞说。
发展非义务特殊教育:实现学校教育与劳动就业之间的转衔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教授方俊明指出,《提升计划》要求“经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明确提出“积极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这是因为近些年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环境的改善,我国特殊教育发生着一系列巨大变化,逐步从以往的慈善型、福利型转变为保障型、权益型。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已成为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错过了时机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是效果甚微。
“发展学前阶段的特殊教育可以改变我国已入学的学龄残疾儿童多半错过学前康复与教育最佳期的现状。同时,学前特殊教育的开展还将促进特殊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方俊明说。
方俊明认为,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时一定不能忽视职业教育,在学校设置和专业设置的比例上应该更多向职业教育方向倾斜。这种政策导向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结构的需要,也更符合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需要。
“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所实施的更高一级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计教育、职业教育,即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成果的巩固,更是对残疾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劳动就业能力的提升,真正实现学校教育与劳动就业之间的转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