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司局长笔谈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建立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发展机制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 许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对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创新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近些年来,在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下,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然而,城乡二元结构目前仍然是制约教师队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农村师资仍是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进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应着重在以下5个方面寻求政策创新:

  (一)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城乡一体化。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委研制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争用3至5年时间率先实现县(区)域内城乡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启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示范区建设,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争取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定期选聘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和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3年。

  (二)推进教师资源配置城乡一体化。消除编制核定、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城乡政策差距,按照统一标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并向农村边远地区给予政策倾斜。会同相关部委颁布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探索按照“班师比”核定农村学校编制。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农村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全面实行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教师职务晋升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采取中央财政奖补方式,进一步推动各地妥善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

  (三)推进教师培养补充城乡一体化。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为引领,采取上岗退费、在学免费、定向培养等办法,支持和鼓励地方师范院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缩小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师资来源质量的差距。推广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成功经验,全面实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逐步建立省级统筹、城乡一体的教师补充新机制。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提高城乡教师职业准入门槛,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四)推进教师教育资源共享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教师管理和教师教育信息化,进一步破除城乡之间数字鸿沟,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2014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城乡教师队伍基础数据信息的动态监测,并与教师培养培训有效衔接。启动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能力提升项目,推进教师校长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试点。建设推广优质教师教育MOOC(慕课)课程,继续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建立教师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五)推进教师地位待遇城乡一体化。要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城乡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落实好2013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投入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吸引更多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对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推进这项改革,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规划、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攻坚克难,形成改革合力,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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