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这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有: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项工作的实施范围以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为主,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贫困地区。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已经修订颁布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同时各省也制定本地区的办学标准,各地可依此做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同时,教育部将结合贫困地区实际情况,拟定一些具体的指标供各地参照,反对建设“豪华学校”。同时将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各地都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意见还就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等问题提出要求。对于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