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积极进取,稳中求进,稳中有为,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教育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积极进取,稳中求进,稳中有为,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教育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各级党组织政治学习第一任务,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特别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切实用讲话和全会精神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头脑,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公开、透明、科学明晰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在农村全面推行学区化办学,构建九年一贯学区管理模式,学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对口直升的方式升入学区内初中。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教育质量评价分析。继续推进高职单招试点改革和分类招考,学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逐步减少统一入学考试科目,探索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探索外语试行一年两次社会化考试。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录取机制,出台我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步伐,分步实施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等学校之间学分转换。
3.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在高校选拔学生、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等方面给高校更多自主权。
4.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成立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年底前完成厅直属公办高校的章程制定修改和核准工作。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基层教授治学机制,改革基层学术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内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理事会(董事会),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5.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发展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协助省人大做好《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的调研修订工作,年底前制定修订草案。建立完善民办专修学院退出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加大财政对民办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助学贷款工作。做好2013年度省管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
6.推进教育有序开放。继续加强与国外政府及民间的教育友好合作关系,推动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校际交流平台。大力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突出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支持鼓励各高校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研修。积极引进外籍教师和外国文教专家,进一步扩大来冀留学生规模。发展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加强与教育发达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
7.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头脑。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突出公民道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综合作用。进一步提升德育队伍建设水平,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不断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发展。扎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辅导员队伍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全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逐步建立督查测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以“善行河北、立德树人”、青年师生“体验省情、服务群众”等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建立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深化网络道德教育,创新校园文化品牌。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8.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落实《河北省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强化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大力改善学校体育设施,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逐步加大经费投入,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器材配套建设。组织好全省教育系统重要体育赛事。继续组织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筹备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定期监测、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9.改进美育教学。坚持分类推进,全面改进美育教学。在城市中小学,以推进传统文化艺术和品牌艺术学校建设为重点;在农村中小学,以加强艺术课程建设和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探索美育教学新模式。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举办河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举办全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加强对5个国家级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的监督检查,开展省属本科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督导工作。
10.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广“有效教学”与“有效学习”。继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突出强调选修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加速推广实施网络选修课程,力争通用技术课程开课率达到100%。加强课程研究和教材建设,完善三级精品开放课程体系。强化对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跟踪管理,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加强重点项目的研究建设。做好教育评价工作,完成教育质量监测和教学评估任务。
1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积极探索中职五年一贯制、中职和高职衔接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中高职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衔接贯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开展研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制度创新,推行集团化办学。高等职业院校要开放教育资源,服务企业、社区发展和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需求。
12.推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引导和推动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高校转型发展。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确定一批试点高校和专业(集群)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并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积极开展高职院校升格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相关研究。实行以实践性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实践课程和实习环节,大幅度提高实践性课程和案例课程的比重,着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支持试点学校扩大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招生规模。
13.创新研究生培养制度。制定并实施我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力争在招生选拔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责权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施省属骨干大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做好新增专业学校授权单位审核工作,推进研究生教育由学术型向应用型为主转变。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与职业资格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充分利用企事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体系建设,实现全省博士论文全部外送盲审,硕士论文抽检率达5%以上。继续抓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完善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14.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水平。继续深入推进河北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抓好首批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论证和实施,组织开展第二批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调整改善科研计划结构布局,加强与国家重点院所和央企合作。调整完善燕赵学者计划,做好第二批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验收和第三批遴选工作。抓好首批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支持优秀学科带头人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高等学校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具有河北特色的高水平智库。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深入实施《河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突出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大力加强文化创新。
15.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强中小学校师德校本教育,整体推进师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指导,做好教师日常心理健康监控和维护工作。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库,构建“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信用管理系统”。推动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基地和培训体系建设。启动名校长培养工程。继续开展“国培计划”和省级项目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继续开展特级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工作。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完成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人员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做好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启动首批河北省“人民教育家”推荐评选工作。加快推进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完善省、校、院三级教师培训体系。加大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加大高校机构设置和编制规范管理,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16.认真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扎实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动4个相关设区市按时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组织好全国第1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活动。继续支持滦平县打造“普通话体验区”工作。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管理和培训测试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继续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工作。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举办2014河北省高校师生经典诵读大赛。
三、改革教育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17.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继续推进“三为主”发展模式,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做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和第二期计划启动实施工作,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范围,将资助受益面扩大到10%左右。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开展河北省第四届幼儿园教学能手比赛。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园创建工作,推动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省级示范园。
18.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完善联合校、兼并校、建新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贯彻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进一步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办学行为的“八项规定”,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减负万里行”第二季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好“明德小学品牌建设工程”。
19.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研究制定《河北省促进普通高中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研究制定《河北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研究制定我省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办法》,为新一轮高考改革做好基础性准备。
20.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核心,加强中职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中职学校自身吸引力。积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落实好中央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建设认定100个左右省级骨干专业和35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以及技能大赛工作。继续推进11所省示范院校建设工作。对省重点建设高职教育实训基地进行调整补充。加强9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验收后建设工作。推进高职本科工程教育试点,引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1.促进高校办出特色。继续推进全国知名大学建设,积极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以加强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继续深入推进“211工程”和省部共建高校工作。以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指导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对高职高专2015年招生专业进行网上审核上报。建立完善本科专业设置公共管理平台。继续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深入推进二级学院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实施系列“卓越计划”,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强高校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指导新建本科院校做好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意见,启动本科院校审核评估工作,完善并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制度。加强实验实践教学工作,遴选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完成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
22.加快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实施成人教育综合改革与创新,探索高校与企事业用人单位联合办学的长效机制,探索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并重共同发展的新机制。构建成人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做好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本科教育试点,为开放大学试点建设做好前期准备。扩大成人高等教育资源,利用省内外高校优质资源举办本专科函授教育和远程教育。开展新增远程教育校外中心点和函授站、教学点行政审批工作。组织进行对函授站、教学点和远程学习中心的年检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修订工作。推动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四、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3.促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以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为抓手,加大教育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力度,继续实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教育重点工程项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启动全省首批校长教师交流试点工作,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出台我省《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意见》,启动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出台连片特困地区边远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启动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组织开展教师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督导检查。继续实施并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省属骨干大学的比例。指导高校继续做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综合实力提升工作。
24.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实施好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建设工程二期、特教学校医教结合项目和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建设好国家资助的石家庄学院、邯郸学院、唐山师院三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创建河北省远程特殊教育学院,促进特教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认真组织落实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办好内地西藏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
25.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认真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探索试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交通补助政策。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体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或直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26.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和宣传解读。继续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大力拓宽二、三线城市、县域城镇就业空间,吸引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公益服务岗位就业。征集更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做好2014届国家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和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推进创业基础教学课程建设和师资建设,鼓励高校设立校级大学生创业基金、建设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深入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搭建校企交流与合作平台。推进职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做好职业指导教师培训和队伍建设。健全就业质量和状况预警机制。
27.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 ”标准化建设,实现全省中小学、中职学校宽带接入全覆盖。加强职业院校特别是农村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加强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教育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指南》要求,建好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应用。加快建成并启动使用大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学生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强化教育信息安全工作,加强全省教育网站、网校的监督管理。创新优质教育资源研发、推广、应用等机制,用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五、改革教育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28.筹措、管理和使用好教育经费。加强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落实新增财政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各级政府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降低。继续保持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建立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机制,推动制定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严格执行高校债务审批制度,积极化解债务、建立高校债务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校财务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高校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抓好新的高校、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工作。加强经费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9.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对第五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组织开展对第二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复查评估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和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培训,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实施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及校内申诉、调解、复议工作机制。
30.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对4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对2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省级评估。继续做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认定工作,完成14个县(市、区)的省级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机制,继续开展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成立河北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完成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任务,开展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督学队伍,完善省市县三级督学体系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市县级全面实施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健全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31.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制度成果,大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指导省属高校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高校“四风”方面的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高校干部作风。开展高校党建工作调研月活动。抓好高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完善和落实高校党建各项制度,不断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完善高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高校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强化委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32.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覆盖,全面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努力形成“体制机制制度加入科技融入文化”的监控模式。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改革信访制度,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廉政理论研究,注重制度创新,加强反腐倡廉配套制度建设,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方式方法,努力破解反腐倡廉工作的难题和瓶颈。
33.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限制跨区域入学比例,禁止变相择校乱收费,推行“教育收费网络监督平台”。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加大教师从业行为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进一步规范公务政务活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调查研究,严格“三公”管理,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机关标准化管理,坚持推进行政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34.强化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线,以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学校安全预防控制、隐患整治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持全省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教育热点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关心支持下一代工作。
35.加强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统筹指导,健全新闻宣传工作体制,完善媒体沟通机制,牢牢把握宣传工作主动性,确保重大事件有反应,重要节点有声音。丰富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展示教育部门和学校转变职能服务师生新举措,宣传解释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宣传报道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增强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积极应对社会思想多元化和媒体格局社会化挑战,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