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川教函〔2014〕337号各市(州)教育局,厅内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教育信息化”,形成“用户汇聚、应用汇聚、统一认证、共建共享”的具有我省特色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模式。实现我省65%的中小学教师、50%初中以上学生和5%的小学学生拥有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促进网络学习空间在师生教学活动中的推广应用。在中职学校中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和普及,探索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促...

  川教函〔2014〕337号

  各市(州)教育局,厅内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教育信息化 ”,形成“用户汇聚、应用汇聚、统一认证、共建共享”的具有我省特色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模式。实现我省65%的中小学教师、50%初中以上学生和5%的小学学生拥有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促进网络学习空间在师生教学活动中的推广应用。在中职学校中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和普及,探索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的有效途径,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师范处、科技处(信推办)、电教馆)

  (四)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11.做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应用与服务

  完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和教育部统一开发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部署,初步形成集中统一和数据共享的基础数据库。根据系统应用指南和教育基础数据管理办法,做好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应用系统功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辅助业务处室做好各业务系统的应用工作。(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完成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1期的建设工作,确保在4月底投入使用(责任单位:资助中心、信息中心)

  全面推广应用已经部署的和今年将陆续部署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制订及完善各应用系统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各业务系统的应用与服务工作。(责任单位:计财处、人事处、基教处、职成处、师范处、科技处(信推办)、信息中心)。

  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中小学学籍管理。改造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协调、支持各地利用全国系统开展适合当地教育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管理。(责任单位:基教处、信息中心)

  继续做好全省普通、研究生、成人、网络教育等各类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预审和学历即时在线注册工作;继续做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休、退、转、复确认、备案工作;继续做好普通专升本、港澳台侨普通本专科、港澳台侨研究生、本硕连读、本博连读等特殊类别新生录取数据上报和注册工作;继续做好各类高等教育前置学历复查工作;继续做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信息、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修改审核工作;继续与新华社四川分社一起做好2015届预计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五)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

  12.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制定《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划书》,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省级教师培训项目对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培训者、提升工程管理人员及测评人员、学科骨干教师进行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通过“国培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学科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培训2万余人。通过市、县两级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建设完善培训管理平台,建设培训的典型案例资源,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培训测评工具等。完成“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和“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在我省的培训任务。(责任单位:师范处、电教馆)

  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严格执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有关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相关政策要求,推动各地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责任单位:人事处)

  根据“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进度,依托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培训系统,组织开展第二批3124个教学点骨干教师远程培训。确保为每个教学点培训1名骨干教师,提高教学点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责任单位:电教馆)

  13.加强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培训

  实施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技术职业能力提高计划”。从2014年起,将信息化教学设计及管理等内容纳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提升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及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职成处)

  开展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设计省级师资培训,推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高职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高教处)

  以传授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展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责任单位:高教处)

  14.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培训工作,制订培训方案,加大培训力度,本着以点带面、以骨干带薄弱的原则,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培训,将教育信息化理念融入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为教育信息化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战线教育信息化工作

  15. 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

  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教育信息化试点,深入探索推进教育信息化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培育一批骨干学校、骨干教师、骨干课程,提炼一批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典型经验。选择改革态度坚决、试点方案切实可行、保障支持措施到位的地区进一步开展综合试点,深入探索教育信息化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优质教育资源扩大覆盖面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技处(信推办)、基础处、职成处、高教处、电教馆、技装处、信息中心)

  (七)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创新,组织开展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及应用交流活动

  16.组织指导省级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强化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做好2014年度“十二五”国家级和省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责任单位:教科所、电教馆)

  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活动”、“教学点数字资源应用成果展示”、“2014年度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信息技术应用交流活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成长搭建平台。(责任单位:电教馆、教科所)

  17.推动各地全面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信息化整体部署,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进步伐,比照《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年度任务指标(指导性)》要求,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系统部署、全面落实“三通”建设与应用任务,按计划实现“三通”目标。各地要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建立起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机制;组织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校长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支撑保障机制

  18.建立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机制

  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机制,对各市州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报告,督促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落实(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处(信推办))。

  19.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

  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教育信息化职责分工。督促各地加强教育信息化行政责任处室职能,切实负起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本地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责。(责任单位:科技处(信推办))

  20.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机制

  成立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咨询专家组,完善教育信息化决策咨询机制。成立四川省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委员会,建立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机制。依托有关单位建立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与技术支持机构。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等。(责任单位:科技处(信推办))

  开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估研究,探索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指数,逐步积累并建立发展监测数据库。(责任单位:教科所、电教馆)

  21.加大教育信息化工作宣传力度

  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新进展、新成效,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和教育导报等刋物上上开设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栏目,为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处(信推办)、信息中心、电教馆、四川教育电视台、教育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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