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技厅[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2014年”扩展到各级各类教育,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支持学习人数达到1800万。深入研究和挖掘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模式,将空间与课堂教学有机衔接,支持师生、生生、家校间学习互动与交流,探索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效率与效果的新模式,助力减轻...

教技厅[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2014年 ”扩展到各级各类教育,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支持学习人数达到1800万。深入研究和挖掘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模式,将空间与课堂教学有机衔接,支持师生、生生、家校间学习互动与交流,探索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效率与效果的新模式,助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及时总结交流各地“人人通”好的应用模式,举办现场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部署完善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平台,实现与学生空间、教师空间、管理平台的数据集成。建设国家开放大学教务平台,实现教学平台、教务平台、学习空间、移动办公等教学与管理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并启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四)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12. 做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应用与服务。 

  全面完成国家、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和重点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实现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学生、教师、教育机构、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100%入库,形成集中统一和数据共享的基础数据库。制定出台系统应用指南和教育基础数据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应用系统功能,做好学生升级、升学、转学、毕业和教师调动等日常管理工作,并通过系统应用实现数据动态更新。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统筹做好考试招生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论证和开发。(责任单位: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基础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学生司、教师司、资助中心、考试中心) 

  13. 加快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 

  实现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完善动态监测、决策应用、教育预测、国际比较以及数据展示和查询等主体功能模块,实现部内相关数据资源的整合与集成、教育与经济社会数据的关联与分析,为教育决策提供及时和准确数据支持,指导推动省级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动教育基础数据在全国的共享。(责任单位: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五)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 

  14.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制订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开发培训课程和培训资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具和网络测评系统。指导各地开展专项培训,培训中小学教师不少于150万人;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完成500人的骨干培训和5万人的远程培训。推动各地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司) 

  15. 加强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培训。 

  继续实施“职业院校信息技术职业能力提高计划”,着力提高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责任单位:职成司) 

  做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适应高校教师的开放、灵活、便捷的培训模式,建设“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高校教师终身学习平台。(责任单位:高教司) 

  16. 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计划培训2000人,力争完成县级以上教育厅局长的全员轮训,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培训工作,制订培训方案,加大培训力度,本着以点带面、以骨干带薄弱的原则,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培训,将教育信息化理念融入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为教育信息化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战线教育信息化工作。 

  17. 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 

  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教育信息化试点,深入探索推进教育信息化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培育一批骨干学校、骨干教师、骨干课程,提炼一批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典型经验。选择改革态度坚决、试点方案切实可行、保障支持措施到位的地区进一步开展综合试点,深入探索教育信息化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优质教育资源扩大覆盖面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 

  18.推动各地全面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信息化整体部署,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进步伐,比照《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年度任务指标(指导性)》要求,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系统部署、全面落实“三通”建设与应用任务,按计划实现“三通”目标。各地要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建立起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机制;组织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校长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支撑保障机制。 

  19. 建立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机制。 

  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制订《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形成专项督导报告,督促指导各地把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司) 

  20. 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 

  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教育信息化职责分工。督促各地加强教育信息化行政责任处室职能,切实负起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本地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责。(责任单位:科技司) 

  21. 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机制。 

  成立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咨询专家组,完善教育信息化决策咨询机制。成立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委员会,完善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建立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机制。依托有关单位建立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与技术支持机构。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责任单位:科技司) 

  开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估研究,探索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指数,逐步积累并建立发展监测数据库。(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中央电教馆) 

  22. 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 

  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为抓手,建立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统筹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标准规范,建立督查与通报机制。(责任单位:科技司) 

  23. 加大教育信息化工作宣传力度。 

  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新进展、新成效,为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中国教育报》“推进教育信息化特别报道”的基础上,设立“信息化”专版。(责任单位:新闻办、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 

  完善教育部网站信息化主页和中国教育信息化网站建设。(责任单位: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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