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 继续抓好“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完成数字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两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建立统一认证与门户系统,做好我市平台和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实现与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省市平台无缝登录;完成“人人通”、“远程协作教研”和“资源库”三大平台页面融合;启动并完成271个“智慧课堂”试点工作;丰富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构建网络电子图书资源、虚拟化实验室资源。...

 3.继续抓好“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完成数字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两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建立统一认证与门户系统,做好我市平台和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实现与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省市平台无缝登录;完成“人人通”、“远程协作教研”和“资源库”三大平台页面融合;启动并完成271个“智慧课堂”试点工作;丰富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构建网络电子图书资源、虚拟化实验室资源。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信息化配套建设及应用工作。

  2014年,是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实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依据这一主旨,结合石家庄市教育工作实际,确定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创建活动、对标管理进位活动为工作动力(三项活动),以推进实施国家教育公共资源信息化平台试点、国家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域教育发展协同创新、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和实施全市生命教育素质培养为创新亮点(五项亮点),以突出抓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再建5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多数县(市)区通过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提升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水平、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扩充、启动开展社区教育、深化中考和小升初等招生管理制度改革等为工作重点(六项重点),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增在全省教育领域首位度和在国内的贡献度、美誉度,加快实现努力跻身全国教育工作第一方阵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简称为356总体思路)。确定2014年为全市教育系统“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扩充攻坚年”。按照这一总体工作思路,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30项工作。

  一、抓改革创新,提高教育发展科学化水平

  1.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按照教育部要求,制定《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启动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国家实验区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研发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建立并完善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专业化评价队伍建设,形成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年度报告。

  2.实施区域教育发展协同创新项目。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合作实施“区域教育发展协同创新项目”,借助国家级教育智库的科研力量和智力支持,制定工作方案,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等方面系统地设计和推进,创建具有石家庄特色的优质均衡区域教育体系。

  

  4.争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争创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市。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管理工作指导的意见》,做好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开展送教上门、学前特教幼儿班(园)试点工作,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特教教师全员培训,试行特教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5.巩固和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全市网上统一阅卷和网上平行填报志愿的方法和管理。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中小学招生范围,多种途径公布招生划片范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巩固和深化小学“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办法。研究小升初对口直升和学区化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零障碍。制定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加分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职普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制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确保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开展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专项检查。全面启用体育中考电子测试,促进体育考试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6.加强教育科研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托石家庄学院成立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围绕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现状调研和课题研究,为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交流活动,树立课改典型校,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开展校本课程征集展示活动,撰写《石家庄市校本课程的现状分析、对策和研究》调研报告。出台《石家庄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实施意见》,加强对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

  二、抓资源扩充,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7.继续扩充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制定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继续在市内区及部分县(市)新、扩建5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扩充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加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确保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省级示范园,进一步缓解区域内“入园难、入园贵”突出问题。

  8.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确保桥东、新华、新乐、长安、矿区、裕华、平山、无极8个县(市)、区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高新区、晋州、正定、赵县、行唐、赞皇、灵寿、元氏、高邑、深泽10个县(市)、区顺利通过省政府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年内,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县(市)、区全部达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9.全面加快基础教育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市二中整体改造二期工程、二十四中整体改造一期工程、井陉一中和行唐一中整体迁建竣工投用;市二中整体改造三期工程、二十四中整体改造二期工程、十五中整体迁建完成主体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职教园区一期工程特殊教育学校竣工投用;信息技术学校、商贸物流学校、服装动漫学校、现代技术学校完成主体工程;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工程竣工投用。

  10.多渠道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县域高中建设,每个县(市)打造1所优质高中,力促县域“一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主城区实施“优质学校覆盖工程”,每区通过打造1—2所优质高中,5—6所优质初中,10所以上优质小学,带动薄弱学校转型,逐步实现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启动小班化教育试点,构建新型班级化管理体制和课堂教学模式。制定《石家庄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以名校为龙头推进集团化办学。做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

  11.深化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内涵建设。继续完成56所项目学校建设和山区学生转移安置任务。加强项目学校精细化管理和运行保障,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落实对1.2万名贫困山区学生免住宿费、餐费和给予交通补贴政策;制定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系列管理细则,配齐、配足专任生活教师,组织开展教师和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心理咨询师全员培训。开展市区优质学校与项目学校远程互动教学试点建设,逐步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立山区学生成长发展档案,研究制定普通高中、中职、高职招录山区学生的倾斜政策,为山区学生增长知识、提高技能和走出大山就业创业提供保障。

  12.推进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整顿和立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解决“应规未规、应建不建、建设不达标和建后不移交”等遗留问题。做好《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出台各项工作,确保年内颁布实施。

  13.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制定《石家庄市多样化特色化高中办学实施方案》,统筹规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鼓励学校以课程建设为中心,在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推进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高中、科技高中、数理高中、人文高中、外国语高中、艺术高中、音乐高中、体育高中、书法高中、国际高中建设,形成“市级统筹规划,区县科学管理,社会有效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管理格局,努力推进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

  14.启动实施社区教育。出台推进《社区教育实施意见》,建立3—5个市级社区教育试验区,启动实施社区教育,积极探索成人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开展中高职教育衔接试点,打通和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统筹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加快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步伐。制定出台《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实施办法》,选择部分学校深入推进职普融通工作。深化校企合作,指导学校依托项目办产业,依托产业促专业,促进学生实训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抓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职业教育建设项目,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力争《石家庄市职业教育管理办法》以市政府规章出台。

  15.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成立市属高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市属高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市属高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发展服务。紧紧围绕省会主导产业,研究制定《石家庄市高校发展指导意见》,开展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建设遴选工作,首批评出市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专业8个;指导市属高校从社会需求出发,科学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大力鼓励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低碳经济、生物医药等与全市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培养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合格人才,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抓生命教育,凸显素质教育人文关怀

  16.启动实施生命教育。加强生命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我市生命教育的本土专家和骨干队伍。组织召开生命教育推进会,启动实施生命教育,培育具有我市特色的素质教育推进模式,提高育人质量。推进“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经典诵读、汉字听写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德育工作“破垒”行动,搭建优秀德育资源交流共享平台。结合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规划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素质教育新体系。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编写《石家庄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注册5·10的名称和标识,开通5·10心理热线,创办5·10志愿者服务队,打造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品牌。加强心理咨询师培训,新增心理咨询师500名。出台实施《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要求,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深入实施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建立完善科学的视力防护体系,降低学生视力不良率。

  17.加强艺术教育和创新实践教育。召开石家庄市艺术教育委员会第一届年会,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儿才艺展演活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建立学校科技创新资源库,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联合市科学技术协会在全市长期开展中学科技馆项目建设工作,提升改造市二中、九中等5所科技馆。组织开展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大赛活动,启动中职学校师生“科技创新、科研兴校”活动,增强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步建设一批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市级实验学校,发现、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

  四、抓师资队伍,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

  1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加强教育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德育副校长、班主任全员培训。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模范教师事迹报告会、师德建设征文、师德标兵评选等师德建设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做学生爱戴的人民教师。

  19.加强教师队伍培训管理。把加强教师队伍培训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创新培训模式,科学设置培训科目和内容,实行“菜单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培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教师电子化培训档案,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72学时,5年总培训不少于360学时要求,构建渐进式、阶梯式培训体系。组织对幼儿教师、音体美学科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20.加大名师培养选树力度。实施名师培养工程,成立特级教师工作室,实现“名师带动”、“研训一体”。开展“百名名师上讲堂”活动,充分发挥我市优秀教师资源的凝聚、辐射、指导作用,探索一条“名师带教,全员提高”的教师培训的新途径与新方法。开展多层次的中小学校长培训,举办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启动“十二五”期间在职校长提高培训。选派200名学科骨干教师赴浙江、山东、南京、成都等省、市跟班学习;组织好赴美国、新加坡影子校长挂职培训项目。加大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的发掘培树力度,提高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评选比例。启动“人民教育家”评选活动,评选出10名“人民教育家”。继续实施好“幸福园丁”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参加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消除职业倦怠、提升生活品质。

  21.继续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继续推动中外友好学校建设,加强学校间合作交流;做好新增美国3所孔子课堂挂牌及中华文化传播工作;推广开设国际课程的5所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继续做好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工作;充分利用“中美教育管理者互学项目”,做好我市中小学校长赴美挂职;利用“新加坡教育管理硕士项目”,为我市培养更多的教育管理人员等。

  22.完善多渠道补充教师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合理调剂各学校编制,互补余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将急需紧缺的博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和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名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职业学校急需的专业课教师等列入引进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优先选聘免费师范生。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制,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达到符合条件教师的5%。探索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逐步实现教师队伍县域内统管统用、合理配置。

  五、抓依法行政,体现教育管理法制化

  23.全面推进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增加模拟实践内容,构建“法教相融、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新模式。完成石家庄市中小学法律知识地方特色读本的编写、论证、印刷等工作。落实法制教育课计划和课时,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向深入推进。创建“石家庄青少年普法网”,探索开发网络法制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对全市学校章程的指导和审修,确保年底前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指导学校组织开展法制长廊建设、法制征文、法制绘画、模拟法庭、法律知识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第二课堂”活动。

  24.加强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力争市政府《石家庄市民办教育管理办法》出台。落实《石家庄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集中规范和整顿活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作用,组织开展以“重承诺、讲诚信”为主题的诚信办学活动,签订《自律公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培树一批管理有序、办学规范、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的培训学校。探索民办学校与社区合作开设“四点半课堂”,填补学生无人接的空挡,让孩子在“四点半课堂”找到归属感。

  25.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专项督导评估机制,制定规范办学行为督查专项方案,查处违规补课、乱招生、乱办班等违规办学行为;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管理机制,规范教辅材料代购服务工作,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聘请课业负担义务监督员,组织开展“行风评议进校园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网上公示制度试点学校范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6.完善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为主,进一步完善我市“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大对县(市)、区政府教育投入督导力度,做好年度督政报告发布工作。出台督学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督学队伍培训和考核。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全市23个县(市)、区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加强对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性督导,确保长安等8个县(市)、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剩余1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

  27.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健全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全面推行“隐患责任追究”;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评估标准,加强学校安全物防技防建设;创新安全稳定管理方法和手段,探索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扩大儿童伤害监测系统试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频度,实现安全检查的常态化;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探索推行教育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矛盾隐患排查信息员队伍,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

  六、抓系统党建,强化教育宗旨意识

  28.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规定动作”, 结合整改组织好“自选动作”,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四型”机关建设和实施对标管理,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做表率、争先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9.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市教育系统《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明确具体责任分解和分工,配套出台一系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范。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技术平台,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群众满意度测评平台、教育收费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建立“体制机制制度+科技”的预防腐败工作模式和长效预警防范风险机制。

  30.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市级媒体办好“教育时空”,办好“教育工作信息”简报和《石家庄教育》杂志。积极运用互联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及时反映教育改革动态,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展示教育系统新形象,围绕全年教育工作要事、大事,加强正面引导,选树50个以上优秀典型大力宣传,塑造教育品牌,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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