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教育技术装备试验区42 大力推进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实现60%以上的高中学校百兆到校、80%以上的初中学校20兆到校、100%的小学10兆到校和教师办公室的宽带接入。为全省中小学校教学班级更新配备2000套多媒体,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更新配备80个网络计算机教室。全省建设50个远程教育主(录)播教室。推进“网...

八、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教育技术装备试验区  42.大力推进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实现60%以上的高中学校百兆到校、80%以上的初中学校20兆到校、100%的小学10兆到校和教师办公室的宽带接入。为全省中小学校教学班级更新配备2000套多媒体,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更新配备80个网络计算机教室。全省建设50个远程教育主(录)播教室。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制定《海南省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指导意见》,争取全省50%的中小学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基本建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做好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省级数据中心的安装。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六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及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围绕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优化结构、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扎实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1.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机制。组织研究中小学德育的工作机制、课程建设、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校本课程开发等,创新我省中小学德育体系;设立德育工作专项经费;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德育课教学方法改革和校本课程开发,举办首届全省中小学德育“精彩一课”德育课件展示活动,提升德育课程教育教学水平;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
  2.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启动政府治理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海南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研论证,提高省级政府的教育统筹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办学标准、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办学规模标准、教师编制标准、学科专业建设标准等标准体系;按照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落实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各类规划。
  3.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改革。调整和完善市县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在全面核定中小学校编制的基础上,逐校核定教职工岗位,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启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行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改革。
  4.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研究出台高考改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点,研究出台初中阶段有突出表现学生直升普通高中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 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制度。推进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等有关改革试点。
  5.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请省政府专题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纳入对市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考核的主要指标。编制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规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试点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的学区管理模式;探索和总结委托管理、联盟校、集团化办学、一体化管理、结对子等模式,推动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探索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6.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逐步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实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方案,试点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的多种办学模式,加强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课程、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有效对接。
  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探索高校分类管理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启动实施高等院校特色培育工程;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教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高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鼓励教育对外开放和民办教育发展。推进海口华南伦敦大学筹设工作,力争获教育部批准筹建;申报“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争取新建1所孔子课堂;启动《海南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的立法调研,研究差异化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
  9.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促请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与管理办法,规范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与管理,建立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帮扶机制;研究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推动人口30万以上的市县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教研人员、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中职学校面向在乡农村劳动力、拟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培训工作;完善国家开放大学(海南)体系建设。
  10.深化教育督导工作改革。制定《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评估实施办法》、《海南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评估实施办法》,修订《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制定《督学责任区管理暂行规定》和《督学管理暂行规定》,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行中小学校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满意度测评。
  二、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和规范学前教育
  11.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结第一批4个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加大对其他市县、特别是第二批(屯昌县、海口市美兰区)、第三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昌江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县(区)的指导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第二批思源实验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拓展项目,在儋州、文昌、万宁、澄迈、临高等5个市县帮扶6所薄弱学校。
  12.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促各地各校严格执行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科学合理地安排中小学作息时间和学生作业量,组织春秋两季开学检查,通报并严肃查处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加强规范办学行为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身边的好学校”的宣传。出台《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十要十不准》。修订出台《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我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建设,重点清理整顿“挂靠学籍”行为,取消重点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行为和教辅材料管理。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率。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3.加快推进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督促市县加快推进2013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进度,确保春季学期如期完工开学。督促市县积极推进2014年27所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争取7月底前所有项目开工建设,确保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14.着力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出台《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海南省幼儿园审批注册管理办法》、《海南省幼儿园定级标准》、幼儿园一日生活各环节工作指导;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完善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清理整顿未注册幼儿园。
  三、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加强中职教育内涵建设
  15.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新增普通高中学位4000个以上,降低普通高中平均班额。推动普通高中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市县开展“省一级学校”创建工作,力争新增3所“省一级学校”。
  16.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专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海南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增设选修课程、开展特色发展创新实验,推进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课程的落实。
  17.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2014年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继续完成2013年省属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成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和专业建设,夯实市县职业学校发展基础。
  18.加强中职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管理、学籍管理。制定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加强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开展示范校建设评估验收,以国家示范校建设为抓手,促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质量。
  19.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城乡职业教育统筹,探索优质职教资源帮扶带动市县职业学校发展模式,优化市县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发挥市县职教中心一校多功能的作用,加大各类培训力度。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四、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高校核心竞争力
  20.推进高校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海南大学推进“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指导海口经济学院、三亚学院做好迎接教育部教学水平合格评估工作,启动本科教学水平审核评估工作,指导医学类、工程类专业等认证(试点)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开展“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评选工作并争取国家级项目。开展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评选。
  21.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探索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指导4个新增博士点和3个新增硕士点建设工作,确保2014年首届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3所高校拟增列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启动“一校一特色”工程,评选一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加大投入建设具有海洋、热带、旅游等特色的省级重点(扶持)学科。
  22.强化高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做好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管理。完善科研成果奖励、科研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组织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探索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指导支持高校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指导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做好村官大学生培养及社区大学建设等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23.加强高校后勤管理。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和农产品联合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省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研究会的作用,成立省高校后勤协会,加强高校后勤管理研究,提高高校后勤管理水平。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2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办法,研究制订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全省师德师风专项督导,开展师德模范巡回宣讲活动,做好优秀教师的推荐、评审、表彰工作,树立一批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
  25.加大教师招聘和培训力度。组织有关市县继续实施国家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从教任务。加强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及基地建设,推动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启动实施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集中培训项目、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
  26.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和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中职系列教师资格考试和高校新入职教师资格培训,组织完成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解决教师信访突出问题。
  27.加强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中职专业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工作,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项目,发挥职教集团龙头校资源优势培训教师。抓好新任教师、班主任、德育教师培训。举办中职校长培训班。做好免费中职师范生的培养及其毕业生招聘工作。
  28.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成立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推动本科高校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开展高职高专骨干教师国培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等选派工作。评选高校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省级教学名师,开展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对新入职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对骨干辅导员进行省级培训,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及优秀辅导员评选。
  六、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9.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启动“德育在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三爱”教育、“三节”活动和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举办系列读书征文比赛和中小学生弘扬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通过组织学雷锋等活动,多途径开展向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海南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一批全省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
  30.加强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指导大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举办5•25心理咨询、中高考心理辅导、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
  31.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组织高校思政课新修订教材示范培训。举办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现场观摩交流会,在有关高校进行教学方法观摩交流并择优推广。举办思政课教学基本功比赛,选拔选手参加粤桂琼赣滇五省(区)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组织春、秋季形势与政策课备课会和思政课教师培训。
  32.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健康体检工作,促请省政府出台我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开齐开足中小学体育课,大力推动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规范管理。
  33.加强艺术教育和卫生等工作。积极开展课内外艺术活动,开展第二轮校园集体舞试点市县推广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工作,组织各类艺术竞赛和活动。开齐开足艺术课。开展高校艺术教育教研和国内外艺术教育合作交流活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防控处置机制,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各类传染病的宣传防控督查工作。开展近视眼防控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和禁毒教育。
  34.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修订我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及试点。试行中小学课程设置网上公示制度,全面推动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小学基础学科教学综合改革实验”。总结推广“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项目样本校”和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有益经验,重点关注小学和农村地区的课程改革。着力规范音乐、美术、体育、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加强普通高中学分制管理,督促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有关必修课、选修课开设的要求。开展有关提升课程领导力培训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与巡展。
    35.大力推进青少年校外教育。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专项检查,规范校外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加快校外教育基础建设,推进校外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和申报,开展各项校外活动、科普教育活动。
  七、多渠道筹措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36.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及时分配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教育比例等资金,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地方债券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落实教育重点项目资金。完善收费体系,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调整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制定研究生收费标准,开展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调研工作。
  37.强化项目预算和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强化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加快预算项目的支出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工作方案》精神,认真做好对市县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工作。建立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库,力争出台《海南省教育系统项目库管理办法》,健全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项目执行的有关机制,统筹项目的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
  38.组织实施各项教育重点工程。落实《海南省为艰苦边远地区教师解难事办实事实施方案》,为艰苦边远地区教师解难事、办实事。按照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2014-2018规划及项目,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等项目;实施中央资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普通高中扩展学位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继续做好海南国际教育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39.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体系,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落实省属高校国家助学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完善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
  40.加强教育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教育重大项目、各项教育收费等专项资金管理和支出情况的审计及绩效评价,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海南省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海南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41.做好勤工俭学工作。开展勤工俭学生产劳动实践教育,制定实践教育和基地建设方案。加大对校服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做好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完善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确保公办中小学投保率达到100%,做好2015—2018学年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的招标工作。
  八、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教育技术装备试验区
  42.大力推进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实现60%以上的高中学校百兆到校、80%以上的初中学校20兆到校、100%的小学10兆到校和教师办公室的宽带接入。为全省中小学校教学班级更新配备2000套多媒体,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更新配备80个网络计算机教室。全省建设50个远程教育主(录)播教室。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制定《海南省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指导意见》,争取全省50%的中小学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基本建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做好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省级数据中心的安装。
  43.加快学校、教师和学生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学校情况、教师档案、学生学籍等数字化、网络化管理,规范学校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
  44.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覆盖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主要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运动场等教学设备设施基本达到标准。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45.加强对教育信息技术和教育设施设备的有效应用。探索基于“ 工程”的农村中小学课堂教学模式,提高农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积极推行在线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通过开展中心校辐射教学点的在线课堂实验,实行主课堂与所带的教学点教学互动,将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传输到教学点或村小,形成长效帮扶机制。
  九、加强教育督导,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
  46.切实加强督学工作。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促进我省中小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47.不断强化督政工作。完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开展新一轮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继续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完成对屯昌县和海口市美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对三亚市、昌江县和海口市琼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复核检查;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做好监测和指导工作,推动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8.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统一部署,对8个市县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使质量监测覆盖全省各市县,初步构建我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49.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立法,促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海南省实施<教师法>办法》。制定实施厅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开展教育执法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评选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青少年学生和教师法制教育。
  十、扩大国内外教育合作交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语言文字等工作
  50.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对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指导和规范管理。发挥“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海南)”功能,举办中外学生夏令营、冬令营和国际友城教育合作与交流论坛,承办好“华夏园丁大联欢”与“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活动。加强招生宣传及管理工作,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做好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开展第二届“留动中国”和第三届“汉语知识及才艺大赛”。做好面向社会各界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海南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管办法》,清理规范自费出国留学市场。开展归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服务。选派国际汉语教师和汉语志愿者教师,指导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申报和建设工作,指导东南亚汉语师资培训基地、中小学汉语推广基地建设。
  51.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各市县落实教学常规制度。制定《海南省中小学教研机构工作规程》,指导市县教研机构开展教研工作。以教学教研视导为抓手,加强对市县教研工作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组织“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等课题的申报、评审和结题鉴定,加强优秀教育科学成果的展示、交流和推广。开展教研、科研、培训、资源开发、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修订、网络协同研修等工作。组织开展省级评选并申报国家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52.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方案》,提请省人大牵头开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执法检查,推动全省语言文字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和指导三亚市开展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
  十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53.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活动。切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第二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理校能力。推进教育系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4.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抓好教育系统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教育系统纪检信访案件的管理和查办力度。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做好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深化治理教育系统“庸懒散奢贪”问题。提高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
  55.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开展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日”系列活动。开展以消防、安全防范、校车管理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各类涉及安全稳定的事件(事故)。
  56.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要求,结合厅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的实际,做好干部调整配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57.认真做好教育工会工作。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落实依法治校,推进民主管理。切实做好教职工维权工作,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举办工会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工会经费开支的审计工作。积极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和女职工工作。
  58.切实加强厅机关自身建设。依托省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办好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继续开展“每月一讲座”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自主选学、面授和在线学习。落实教育厅《工作规则》,修订厅党组会、厅务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在2013年的基础上精简20%的文件和会议,规范公务活动安排,厉行勤俭节约。全面推行厅机关电子政务。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执行力度。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节约型机关建设。编撰第二轮海南省教育志,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和教育信息工作力度,做好联手扶贫、离退休老干部、共青团、关工委和人口计生等工作。
  59.简政放权、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取消、下放或调整一批现有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市县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编制教育系统统一的审批事项目录及审批标准。完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导书,制定行政审批工作规程,不断优化我厅“三集中”审批模式。参与新审批平台的改革试点,实现80%审批事项互联网申报和办理。坚持依法廉洁审批,争取提前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打造我省教育服务型窗口。
  60.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健全教育新闻宣传的队伍、机制和体系,建立教育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开展专题培训,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教育政策的解读和教育舆情的监测应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突发舆情。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重点组织教育改革、中高考、教师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新经验以及各类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海南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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