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三通两平台”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网络设施实现“校校通”,基本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全覆盖,城镇学校95%班级和农村学校80%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大力推进学习空间“人人通”,80%教师利用网络空间开展教研活动,开展检查提高利用率;建设教育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完成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署和运行维护,满足国家、省、市、县(区)、校管理需要。201...
36.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三通两平台”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网络设施实现“校校通”,基本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全覆盖,城镇学校95%班级和农村学校80%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大力推进学习空间“人人通”, 80%教师利用网络空间开展教研活动,开展检查提高利用率;建设教育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完成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署和运行维护,满足国家、省、市、县(区)、校管理需要。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积极稳妥,狠抓落实,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住统一办学条件标准、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完善教学服务体系等关键环节,健全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全省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改革精神上来,凝聚共识,把新理念转化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行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促进深入学、深层学、深刻学。
2.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编制并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研究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办法,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构建保教质量监管体系,整治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科学指导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推进20个县(市)完善以县为主、县乡(镇)共管的乡村幼儿园连锁发展模式。
3.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国家标准化管理工作,创建160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推动各地开展教学改革实验,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推广普通高中新课改经验,完善课程体系,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部署制定高考改革时间表。
4.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出台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深化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产学合作向纵深发展;推进职业院校与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与企业合作共建二级职业院校或股份制二级职业院校,组建跨地区职业教育集团;推进普通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调整职业教育结构、完善布局;试点探索现代学徒制,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筹备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5.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高校管理年活动向纵深发展,提高内部治理能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深化高校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重点建设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专业调整指导,开展普通高校学分转换试点工作,实施相关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新一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办学条件、学校各专业就业率核定办学规模,研究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推动高校特色化发展;变更4所高校隶属关系,组建辽宁石油化工学院(辽阳),推动3所独立学院转设民办本科高校,实施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学院并入大连财经学院,完成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备案;启动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行为不规范民办高校的退出机制,尽快完成资产清算、妥善安置在校师生等工作,确保过渡期稳定;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后勤服务标准化。
6.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分类管理,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启动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制度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明确发展定位、强化内涵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办高校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审批与管理,推进各地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总结并推广中外合作办学体制改革经验。
7.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奖学金引导作用,鼓励高校设立校级奖学金,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力争达到1.85万人;扩大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规模并优化结构,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监管,推进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和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建设;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鼓励有条件高校开展境外办学;规范管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加强港澳台工作。
8.强化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充实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选拔聘任新一届省政府督学,培训专兼职督学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骨干;制定省政府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方案,开展基础教育强县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等职业教育合格评估;落实中小学校督学责任区及挂牌督导制度;制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意见,发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监测情况报告,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委托社会组织进行教育评估监测工作研究。
9.切实履行好省级教育统筹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行政职能配置、工作流程,严格绩效管理;做好中央简政放权支持省统筹承接工作,加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经费使用等方面统筹,履行好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职责,统筹推进省域教育现代化,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二、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
10.推动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公益普惠发展。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鼓励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接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城区城镇利用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幼儿园,扶助学前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发展;推进10个县(市)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实施幼儿园评估定级管理,严格小规模幼儿园准入,妥善处理无证办园问题;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信息系统硬件建设。
11.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落实教育部、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年内与各市政府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加快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再有20%学校达到国家、省定标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善薄弱学校基本条件和生活设施,办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研制城镇化进程中教育布局调整方案;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探索建立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事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继续选派教师到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支教、实施校长挂职培训;健全农村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使城乡适龄孤儿进入寄宿生活设施完善学校就读,救助保护流浪儿童并帮助重返校园。
12.提升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辽宁省校外文化课补习机构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的审定,加强教育专项督导和行政执法,依法规范中小学及校外文化课补习机构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加大清理社会乱办班乱补课力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杜绝抢挖生源现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3.加强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研制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意见,落实国家内地民族班扩招任务;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开展孤独症、低视力教育试点,扶持一批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医疗康复仪器设备,推动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14.做好扶困助学工作。继续落实国家、省及地方、学校已经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落实责任,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政策,实现城乡特殊儿童入园资助全覆盖;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孤儿免除学费,建立对孤儿从小学到大学免费教育资助政策体系;按国家新标准对研究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政策;加强资助金监管,确保规范、安全、实效。
15.做好招生考试工作。提高阳光服务水平,精心组织各类招生考试,完善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使招生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减少高考加分项目,量化考风考纪评估,防范、打击高科技团伙舞弊;三年内完成标准化考点改造升级,筹建招生考试综合信息管理考务平台,实行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按照国家部署,做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准备和组织实施。
16.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以就业状况引导高校专业结构、招生计划调整,建立大学生就业派遣与创业、就业现代立体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就业市场供需反馈与就业预警分析体系,打造一站式服务大厅;全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探索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特设岗位计划、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开展征兵宣传动员,完善和规范大学生征兵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17.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到学校教育的每个环节,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和受教育者,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8.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诚信、民主法制、文明习惯养成等专题教育,推进“辽宁精神”进教材、进课堂,提高学生公民意识、道德水平,启动“德育在行动”计划,开展公益、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指导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建设。
19.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程。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实践育人;开展教师培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加强高校思政课和网络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表彰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优秀大学生;开展辅导员培训,组织职业能力大赛等活动,实施辅导员择优扶助计划;加强理论研究,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建设学习型团队,组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改进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推动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
20.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工作和国防教育。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完善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测试,创建体育艺术示范县(区)、“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先进学校,评选优秀体育教研组、名师、精品课,评选阳光体育优秀高校、教学团队;培训体育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开展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开展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评估,举办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小学生管乐团比赛,组织20场高雅艺术演出进校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强化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及近视眼防控监督,推进辽西北农村中小学营养餐试点,完成西丰、彰武两个县标准化食堂建设任务;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评估和教师培训等活动。
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21.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实施基础教育建设工程,加强学籍管理,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生态环境教育,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完善高中课程体系建设及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普通高中社团活动,继续实施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跨市招生,遴选11所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对第三批47所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检,对已接受复检被亮黄牌的学校进行督查。
22.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发职业取向本科和中高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教材,做好中、高职教育教学衔接;高标准建设国家骨干示范学校、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政务管理服务和资源服务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和职业院校信息化终端建设,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建设示范性社区学院。
23.加大重点学科建设的统筹力度。继续实施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组织学科修订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学科建设投入,重点资助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特色鲜明、争创国家一流的学科建设项目。
24.大力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精品课程建设,资助高端学术会议;评选研究生优秀论文,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审核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一步优化专业学位布局结构。
25.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加强高校实践教学,启动跨专业综合性实验实训教学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竞赛,探索实践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组织所有高校编制发布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开展高校审核评估试点,制发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意见,设立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分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推进综合评价工作;建设精品开放课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规范学籍管理。
26.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高校科技创新任务指标,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率达70%以上,科技型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培育上市企业,联合攻克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100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1000项以上,完成企业关键技改课题2000项;再建设5个左右重大科技平台,认定省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择优推荐冲击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认定5个左右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基地,开展百项课题助推辽宁改革发展调研活动。
五、强化能力培养和高端人才引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27.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推动研制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和保障非在编教师工资、社保等待遇政策,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
28.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开展“爱生奉献、幸福从教”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集中培训5000名教师,实施300名教学名师和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成长计划,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和精品资源课建设;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准备工作,调研教师结构缺编问题。
29.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组织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级集中培训及企业专业实践,实施职业院校长省级培训,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选择一批优秀企业设立职业教师流动工作站并作为职业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30.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继续实施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遴选50名辽宁特聘教授予以资助,做好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实施攀登学者计划,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组织开展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建立省内高校与国内高水平大学交流制度,开展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推动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评选和表彰第十届本科教学名师,推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
六、加强教育保障能力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1.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组织、指导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第22次全国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党校培训体系、工作规程,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做好在青年教师特别是高端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配合做好省属本科高校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管理,抓好省属高职高专院校班子建设并健全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开展省属本科高校大学校长业绩考核中期评价和高校科技创新年度考核;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兼政府教育督导专员选派、管理制度,开展在公办高校中选聘分管教学、学生工作副校长到民办高校任职试点;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宗教渗透活动。
3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符合法律规定和体现自身特色的章程;开展《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调研,总结制定大学章程试点经验,推进地方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设置,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探索结合学科教学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教师和学生申诉等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
33.合理安排教育经费的使用。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高校、职业院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普通高中和高校学费、社会化公寓收费政策调整,落实研究生学费标准;推进高校基本建设形成资产后的价值管理,清查学校资产,确定办学条件缺口,进行薄弱学校改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改善、普通高中专项建设;支持职教实训基地项目和中小学免费教科书采购配发等工作,启动日元贷款二期项目招投标;预算拨款安排超千万元支出全部进行绩效考核,定期分析,强化跟踪、督促检查;对学生资助资金、高职院校财务收支开展审计。
3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纠风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推进教育惩防体系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专项督查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例;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及收费,治理各种名目下的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行为,治理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务行为,清理取缔非法办学机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5.全力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加强安全教育,举办安全工作专题培训,开展实战疏散演练和模拟体验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重要时期、重要事件、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与稳定工作,落实责任,建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完善警校对接联动制度,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通报和约谈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各项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车管理。
36.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三通两平台”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网络设施实现“校校通”,基本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全覆盖,城镇学校95%班级和农村学校80%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大力推进学习空间“ ”, 80%教师利用网络空间开展教研活动,开展检查提高利用率;建设教育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完成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署和运行维护,满足国家、省、市、县(区)、校管理需要。
3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指导开展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使用和发放管理,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及规范化水平。
38.加强教育宣传和教育科研。建立教育新闻发布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探索建设教育舆情监控系统,力争实现第一时间收集和掌握教育信息舆情,制定合理的舆情监控处置方案,做好舆情稳控工作;加强教育决策咨询团队、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开展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建设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库、成果库并向社会开放和资源共享。
39.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研究教育规律,解决存在问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巩固厅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措施和制度建设的各项任务,抓机关带战线,把作风变化反映到教育发展成果上;转变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妥善处理教育信访案件;做好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厅党组集中学习等制度,扎实做好教育厅对口帮扶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