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8 依托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信息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大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继续抓好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和制度建设,形成齐抓共推的合力。加快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步伐,尽快形成...

28.依托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信息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大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继续抓好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和制度建设,形成齐抓共推的合力。加快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优质资源推送能力,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定不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推发展、提质量、促公平、强活力,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服务惠民的教育运行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抓好教育系统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

  2.完善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机制。加强对涉及全省教育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调研和教育综合改革政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研究,开展教育形势分析。成立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决策咨询机制,筹备成立四川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完善改革工作重点督查、考核评价、试点转示范等工作机制。

  3.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力度。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组织全省高校自测自评并进行抽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召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

  4.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齐开足艺体课时,开展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剧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模式。制定并实施体育、艺术教育发展三年计划,启动学校体育、艺术重点推进工作,抓好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5.深化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探索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减负”实施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开展实验实践教学活动,大力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建立中高职衔接培养制度,深化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高校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宏观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本科层次职教试点。启动省级试点,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6.推进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四川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职业院校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扩大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所数和招生规模;在职教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和高职单招中进一步推行“知识+技能”的考查方式;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高中学生水平考试的统一性。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推进中考制度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标准化考试系统建设,全面推进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建设,扩大作弊防控系统试点。推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制定我省自学考试发展的措施和办法。

  7.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重点在师资、保险、用地、建设税费减免、财政扶持等方面有新突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地方行业龙头企业组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坚持社会需求和就业导向,促进中职和高校面向社会、行业开门办学,实现共建共享。提升中职和高等学校服务“三农”和城镇化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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