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语言资源保护取得新进展。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社会的语言资源保护意识逐渐加强,方言文化保护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语委积极推进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江苏库数据调查工作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个建成并开通的省级语言资源库,上海、北京、辽宁、广西等省区市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山东、河北、福建等省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启动。“中华经典资源库”启动了首期建设工作。

  2013年,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第一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传承和弘扬中华语言文化继续成为关注焦点,语言与国家安全进入更多人的视野,社会关切语言热点话题,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呈现出新面貌,语言生活和谐健康发展。

  一、国家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十八大明确提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013年,在党和国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下,语言文字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一)国务院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年6月,《通用规范汉字表》由国务院正式发布。该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2013年度的平面、有声、网络三种媒体使用的10余亿字次对比分析,发现通用规范汉字覆盖了所有用字的99.992%,说明字表的分级、定量符合汉字使用规律。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成效显著。以“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成功举办。2013年全国共有490.3万人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正式启动了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全国共有297个城市通过了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占全部二类城市的75%。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制度,将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三)语言文字标准建设取得新成就。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发布,内容涵盖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的规则、示例等;国家标准《海底地名命名》发布,对海底地名的命名原则、专名的命名方法和通名的选择与使用进行了全面的规定。《识字教学用通用键盘汉字字形输入系统评测规则》发布实施,该规范规定了识字教学用通用键盘汉字字形输入系统应遵循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中文拉丁转写的国际标准《文献工作—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修订稿经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国投票通过,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第一批外语词中文译名发布。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向社会推荐使用10组外语词中文译名:“PM2.5—细颗粒物”“AIDS-艾滋病”“E-mail-电子邮件,电邮”“GDP-国内生产总值”“IQ-智商”“IT-信息技术”“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WHO-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

  (五)国家辞书规划进入新阶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2013—2025年国家辞书编纂出版规划》,该规划注重规范应用,强化实用功能,要求汉文、民文、外文等重点语文类辞书项目严格执行语文规范标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先后三次制定国家辞书编纂出版规划。新阶段的辞书规划,凸显国家文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了国家辞书体系,更加强调服务社会语言生活。

  二、多方位传承弘扬中华语言文化

  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2013年,相关语言文化活动精彩纷呈,一些热点话题引发大众和媒体热议,反映了全社会对中华语言文化传承和弘扬的高度重视。

  (一)汉字听写大会成功举办。国家语委联合中央电视台成功举办首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吸引了6亿人次受众,获得极高的收视率和关注度,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进一步推动了汉字热,并引发了全社会对于汉字传承以及汉字书写能力的热烈讨论。

  (二)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国家语委联合中国书法家协会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书法家现场创作、现场点评,指导中外学生书法作品,开展书法讲座、书法研讨交流会等系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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