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首批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按照要求,接下来所有985高校将在明年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全国所有高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我国高校终于在去行政化和依法治校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高校章程素有“大学宪章”之称,其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属于高校内部的“根本大法”,大学依法治校、自主管理悉数仰赖于此。章程的存在也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但一直以来在我国高校中处于空白状态,出台大学章程的呼声由来已久。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饱受诟病,存在行政化积弊严重、官僚习气浓重、人才培养不甚理想等问题,以及诸如学术腐败、招生腐败等现象。应该说,高校出现的这些乱象,究其元凶即在于教育主管部门与高校“政校不分”,高校缺乏应有的办学自主权以及高校内部行政权力过大。
这次教育部核准6所重点高校章程,初步满足了人们对大学自主办学、去行政化的期待。大学章程的重要内容在于削减和监督行政权力,但贯彻情况如何,人们不无担忧。
教育部强调,章程不是一纸空文,如果不按章程办事,会有各种纠错机制。我们相信,作为国家的精神高地,高校具有引领社会文化的能力,期待在高校层面落实去行政化,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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