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部署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家庭性住房(简称“两类房”)建设,努力让广大基层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河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部署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家庭性住房(简称“两类房”)建设,努力让广大基层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扩大保障对象,确保乡村教师安心从教。印发《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在乡村(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要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请周转宿舍,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基本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全省在乡村(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学校(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均可享受家庭性住房优惠政策,力争3年内稳妥有序满足省内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

  拓展建设途径,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原则,通过改建、配建、新建等渠道解决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参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标准,改建现有教职工宿舍和闲置校舍;为正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农村学校按标准配建教师周转宿舍;根据各县(市、区)总体需求再规划建设一批教师周转宿舍。坚持“实物分配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原则,采取建设商品住房、团购商品住房、发放购房补贴、购房优惠券、将乡村教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有序解决乡村教师家庭性住房问题。商品住房价格原则上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每平方米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结合当地实际按不低于20%的幅度给予优惠。

  完善协同机制,大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省级层面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两类房”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核准需求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实施细则,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建立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两类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省地联动机制,加强省直部门与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月报制度,要求各地市每月上报一次当地“两类房”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展快的地方进行表扬,对项目进展慢的地方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政府负责同志,确保“两类房”建设优质高效推进。


教育信息服务平台订阅号二维码
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