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并于近日向各市(地)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印发。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根据《黑龙江省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并于近日向各市(地)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印发。

  《行动计划》对打造“办事不求人”品牌、持续开展简政放权、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等重点工作任务做了具体部署,并对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提出工作要求。

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根据《黑龙江省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通过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品牌,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创新教育监管方式,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帮助群众解决身边事、操心事、烦心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打造“办事不求人”品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四零承诺”政务服务品牌宣传,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任务,严密工作环节,将“四零承诺”纳入规范办学行为要求,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办事不求人”领域和范围,推进全省高等学校校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梳理、优化整合高校校务服务事项,构建统一规范、动态调整的校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充分运用“ 校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业务协同,着力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服务。同步建立“一站式”校务服务大厅,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快递送达”和“办好校内一件事”跨部门联办改革,实现校内办事“最多跑一次”。梳理并公布校务服务自助办理事项清单,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自助服务终端入驻高校校务服务大厅,为师生提供一站式自助服务,逐步实现“24小时不打烊”校务服务,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和公众办事满意度,积极打造良好的育人、留人环境。

  2.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开展自设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指导市县全面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健全教育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推进哈尔滨新区、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同,做好企业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66号)精神,明确区分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争取取消一般类营利性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许可审批。持续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学科专业设置、人事、科研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进一步向高校放权赋能。

  3.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按照《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黑环组发〔2020〕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审批流程,探索将开办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的各部门审批事项整合优化为同标准办理的“一件事”。协调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再造办事流程,积极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推动办理流程无缝衔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4.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借鉴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成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获得感出发,聚焦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限等方面,不断优化简化流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动“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落实网上办理事项窗口负责人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管理、咨询回复及政策解答等。进一步推进移动端办理,持续优化高频服务事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热点问题,将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查询等高频服务事项全部接入“全省事”APP。推进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将省民办教育服务监管平台纳入省政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民办学校信息,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全省教育行政人员执法意识和能力,加大对教育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6.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民办学校“黑白名单”等制度,将黑名单信息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民办学校,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教育教学、培训活动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民办学校,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民办学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批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7.开展转作风优环境系列活动。将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调研,切实体察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办事不求人”切身感受,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组织高校到企业调研,加强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做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以申请人身份、工作人员身份,体验网上办事环节,深入基层服务窗口,重点查找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繁琐、数据共享应用不充分、窗口设置不合理、办事指南不规范、未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以及工作人员纪律散漫、服务态度差等方面问题,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提升服务质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对于重塑龙江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要压实责任,精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办事不求人”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及时纠正服务意识差、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问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不履职、不作为等问题,有诉必查,查实必处。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教育系统推进“办事不求人”的决心和部署,持续加强“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事例,同时公开曝光反面案例,反映百姓呼声,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其化风成俗。

  (四)形成常态机制。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持续抓好“办事不求人”制度创新,固化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报送。每年定期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省教育厅,重要工作情况、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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