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通过专项督导过程管理入手,进一步严格专项工作通报、约谈和督办制度,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发挥督导“利剑”作用,有序做好专项督导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有关政策部署,努力克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数多、各级财政资金压力大等困难,聚力打好教师待遇落实攻坚战,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切实提升广大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

  聚焦目标任务,“高标准”压实各方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教育、财政、人事等多部门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动,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政策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教育厅厅长“突破项目”来抓,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省财政厅、人社厅积极配合,与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成工作组,建立会商机制,深入调研、全面分析,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共同研究督导工作情况。省公务员管理局协同配合,在审批发放公务员目标考核奖时,要求各地按规定统筹保障包括义务教育教师在内的教师待遇。在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基础上,压紧压实市、县两级政府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全面摸底自查,找准问题差距,制定完成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强化组织和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职责,在按规定调整当地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奖励性补贴水平和教师工资标准时,及时会商研究,协同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

  聚焦重点难点,“高水平”推进督导工作。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通过专项督导过程管理入手,进一步严格专项工作通报、约谈和督办制度,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发挥督导“利剑”作用,有序做好专项督导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坚持“以明查促整改、以暗访找问题”的工作思路,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差距较大的6个市(州)政府逐一实地督导,对自查落实进展缓慢的8个市(州)政府进行督办;组织3个暗访组,对涉及有教师举报的6个县(市、区)落实政策情况进行暗访。建立健全各地工作月报告、省级月通报制度,通过晒进度表、亮成绩单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坚决破解个别地方的观望心态、侥幸心理,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坚持每周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适时进行督促。强化问题通报,对暗访发现的谎报瞒报虚报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对教师举报问题核查处置不力等各类问题的有关区县予以全省通报,力求“通报一案,警示一片”。对工作进展缓慢、收效甚微的2个市(州)、6个县(市、区)政府约谈督办。对暗访中发现存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问题的2个县,分别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国家暗访发现存在问题的县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当地市委、市政府提高站位抓整改,直面问题不护短、立案调查不避难,市政府主要领导督办,市纪检监察部门快速进驻,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达到“处理一人、警省所有”的目的。

  聚焦常态长效,“高质量”保障教师待遇。针对部分地方财政保障压力大、常态长效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在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任务基础上,立足长远、着眼长效,确保专项工作持续巩固、避免反弹,有力有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完善“两个”长效保障机制,在督导督查工作中,始终把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工作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作为重点来抓,加强督促指导。目前,全省183个县(市、区)基本建立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的长效机制。各地不断优化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优先足额安排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健全“一套”常态督导制度,在大力支持地方政府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责任、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基础上,持续把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作为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加大落实情况的常态监督,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工资待遇,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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