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联合省公安厅发布《安徽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近日,省教育厅联合省公安厅发布《安徽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方案》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公安机关视情共同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联络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6月底前,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7月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要对本区域内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日常督导检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适时组织工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