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据曹玉梅介绍,《实施意见》针对不同主体,明确在劳动教育中担负的不同责任,力求形成合力。

  江苏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将把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3月18日,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多年来,江苏一直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已初步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为进一步从培养时代新人的高度强化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推动解决当前劳动教育存在的“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江苏省不断构建完善劳动教育落实保障体系,于今年初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细化大中小学分段实施劳动教育的相关安排,探索实施劳动教育学分制,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相关办法。对小学、中学、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等不同学段劳动教育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和目标任务提出要求。例如:小学和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6个必修学分;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体系,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结合学科专业开展劳动活动,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32学时。

  曹玉梅说,本次《实施意见》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丰富校内资源,拓展校外资源,充分挖掘各类劳动实践基地潜能,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倡导充分挖掘江苏中小学课程基地、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普通高等学校众创空间、创新实验室等具有省域特色的平台作用,建立不同专业特色高校劳动教育资源互补共享机制,提高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益。

  同时,《实施意见》从配齐配足劳动教育教师、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激励机制等三方面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例如通过制定岗位职责和专业标准、建立培养培训基地、实施专项培训等途径提升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开展劳动教育学科的教师职称评审,保障劳动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有力支撑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开展劳动教育监测和评价,提高各地各校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规范性。

  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据曹玉梅介绍,《实施意见》针对不同主体,明确在劳动教育中担负的不同责任,力求形成合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劳动教育的统筹规划、经费投入、安全管理、教育督导、监测评价等多方面发力;学校应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在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校外实践、校园文化等多方面积极探索;家长要自觉转变教育观念,每年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等;企业、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社会组织应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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