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学校顺利开学复课,决定开展2021年“蓝盾护航”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人民网哈尔滨3月1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学校顺利开学复课,决定开展2021年“蓝盾护航”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对全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作,共同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对辖区内已开学复课的中小学及高校,全面检查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职责情况,以及制定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传染病防控“二案九制”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开学复课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对于学生已经或者开始返校的高等学校,要全面检查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返校复学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健康排查、监测、管理等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跨区域返校管控措施情况。要监督学校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教室通风消毒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

  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对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整改。黑龙江省卫健委将委托省疾控中心对部分地市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就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监督执法检查结果录入“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并在本级卫生健康委网站或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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