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寒假期间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各地要加大明查暗访和查处力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制订并落实防控方案,配齐防疫物资、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确保教员和学员的健康安全。

  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严厉打击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教育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各中小学校要在本学期末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尽量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课程补习,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训练,让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方面,《通知》明确,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严厉打击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加强学科类培训管理,对开展的学科类培训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加强合同管理,同时监督其履约行为。

  《通知》强调,寒假期间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各地要加大明查暗访和查处力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制订并落实防控方案,配齐防疫物资、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确保教员和学员的健康安全。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在年底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房屋建筑物安全普查和整改工作。

  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寒假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各种形式“补习班”和“超范围经营”的教育咨询公司,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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