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4日-16日16时,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6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考试日期为3月13日。

  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4日-16日16时,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6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考试日期为3月13日。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拥有天津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的考生,均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

  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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