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把优化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
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扩容、提质、强服务”为主线,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从规模看,广东共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676所,在校生233.1万人,办学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从质量看,广东14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64所学校被认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从结构看,广东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连续多年保持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
以改革为动力,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广东把优化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颁布《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明确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省人民政府统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明晰省市政府事权,压实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
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岗位管理、职称评审等一批事权,落实办学自主权。“创新强校”工程由学校自主规划、自定项目,省级负责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学校自主确定使用项目。健全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向地市下放副高以下职称评审权。改革省财政中等职业教育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式管理,先按因素法安排到各地市,再由地市统筹安排至具体学校和项目。
支持深圳先行先试,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契机,用足用好政策“方阵”,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机制、人才培养改革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深圳方案”。
以扩容为重点,筑牢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广东把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响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优化教育结构的重要举措。
高质量推进高职扩招。把高职扩招作为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战略举措,高位推进、顶格部署,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分类实施教学管理,加强培养过程监管,2019、2020年共扩招27万人,是国家下达扩招任务的1.7倍。
依托珠三角、面向大湾区、辐射华南,在清远市建设省职业教育城,选取行业发展前景好、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院校进驻,集中共建共享公共设施,引入企业共同育人,打造“教、科、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目前已进驻10所院校,在校生近8万人,预计全面竣工后可达到15万人以上。
对接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双十”产业集群建设,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的意见》,推动各地市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实施“7+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建扩建高校工程,实现每个地市至少设置一所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级职业教育试点,两所高职院校建设成为本科职业院校。
以提质为核心,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生力军。深化产教协同育人改革,实施“订单式”、现代学徒制、共建产业学院等多种办学模式,全面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79%的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38家单位入选国家试点。中山市财政注资3亿元成立中山教育科技股份公司,参照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建设中德合作(中山)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格力集团共建格力明珠产业学院。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校企共联合研制76个中高本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发布《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推动各类学历教育和培训学习成果的认定和转换。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275所院校的20余万人参与试点工作。实施推广“粤菜制作”“粤点制作”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研制“南粤家政家庭服务”“家政服务运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强化“工匠之师”建设,全面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轮训制度,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机制,建设17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着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占比超过60%。
以强服务为目标,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推动职业院校主动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覆盖全省现代产业体系,62%的专业对接重点产业开设。成立66家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密切联系200多个行业协会、4000多家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878家,加强“校企”协同创新,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大力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连续10年实施中职“转移招生计划”,省属和珠三角中职学校每年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10万人,共招生110万人以上,其中85%以上在珠三角地区就业。承担“东西协作计划”、支援新疆等工作,直接招收贫困家庭学生0.5万人,组织帮扶外省近百所职业院校。
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示范区建设,与香港、澳门分别签订资历框架、教育培训及人才交流合作意向书,加强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等6个平台建设,推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共商共建“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组织5所技师学院与香港机电工程署、职业训练局和澳门劳工事务局等机构开展合作。
(作者系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广东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