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援青干部管理有关政策,规范高校对口支援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期满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体和内容,明确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申报职称、科研成果认定、申报人才项目等方面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积极为高校对口支援干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办法,结合青海省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各相关单位在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高校对口支援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作出原则性规定,特别强调了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的政治素质,并要求选派人选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六级职员以上管理职务,确保选派的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

  青海省从指导帮助受援高校推进综合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教学和科研水平、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高校对口支援干部在青海工作期间的工作任务。参照援青干部管理有关政策,规范高校对口支援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期满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体和内容,明确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申报职称、科研成果认定、申报人才项目等方面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积极为高校对口支援干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青海省还进一步规范了对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意外伤害保险、体检、休假、表彰奖励等相关内容,明确要求各高校要落实关心关爱措施,建立校领导联系对口支援干部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帮助解决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高校对口支援干部请销假、廉洁自律、违纪问题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定,充分体现了对高校对口支援干部的严管与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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